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0-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 |
审批公示:海南州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9月15日我局对同德县雪域同兴加油站等2个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5日-2021年9月2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74-8539033
通讯地址:青海省海南州恰卜恰镇城北仁和路(8130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南生发﹝2021﹞153号 |
9月15日 |
|
2 |
南生发﹝2021﹞152号 |
9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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