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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09-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海南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努力推动全州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出新成绩,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透明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服务能力和水平,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南政办〔2021〕36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安排。
一、围绕“十四五”开好局强化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一)生态环境保护规范信息。及时公布“十四五”专项规划,系统解读各项规划总体思路、目标指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内容,引导社会公众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公开工作。(各县生态环境局,综合科)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定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数据、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报告、重点流域水质情况简报,加强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公开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报告。及时公开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污染防治、固危废物管理等方面信息。(各县生态环境局,环监科、监测站)
(三)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信息。主动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及相关工作信息发布工作。公开推进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改革举措制度化、规范化情况。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动完善我局权责清单并及时公布,依法按时公开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审查和审批等信息。加强排污许可信息公开,推动企业落实信息公开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的主体责任。(各县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环境监督管理科)
二、围绕生态环境政策落地见效强化解读回应
(一)切实增强政策解读实效。结合碳达峰碳中和、十四五规划、低碳绿色生活等和人民群众关系紧密、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重点政策开展精准解读。持续做好我局制定公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工作,着力加强对重要政策、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采取新闻发布、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关注的热点进行及时、详细解读,提升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和针对性,确保政策内涵清晰传递、政策信号正确释放。(各县生态环境局,综合科)
(二)扎实做好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持续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12369环保服务热线、政务微博微信等网络举报平台在线响应能力和响应速度,对涉及生态环境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的重污染天气、水环境治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等热点问题,要加强监测研判,及时精准回应。发生重大生态环境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发出权威声音,正确引导舆论,维护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综合科、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围绕服务公众强化平台建设
(一)加强局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按照省、州对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要求,及时调整优化“海南州生态环境局”网站页面、栏目,切实做好网站内容建设,规范网站栏目设置,加强网站公开专栏内容维护,优化内容展示形式和方式。(环境信息中心)
(二)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水平。持续提升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贴近性。保持较高的内容更新频率,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生态环保工作、政策文件等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环境信息中心)
四、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强化政务公开
(一)优化完善依申请工作机制。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准确把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正确使用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青政办函〔2021〕16号),不断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流程和机制,规范答复文书内容和形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各县生态环境局、综合科)
(二)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在持续加大主动公开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把便民原则贯穿在依申请公开办理全过程,优化申请渠道、增强答复的规范性和合理性、为困难群众提供咨询帮助。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和指导,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各县生态环境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五、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协调解决重点疑难问题,切实履行统筹指导协调推进职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二)加强考核评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终目标考核,对未能按要求完成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科室及个人进行通报。组织力量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全面准确反映各项工作和任务落实情况,形成年度报告,并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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