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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9-08-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海南州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按照《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2019年全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9〕78号)的有关工作部署,推进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紧密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公众关切,不断增强环保工作公开实效,提升环保治理能力,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我局实际,工作要点如下:
一、工作要点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等工作任务为重点,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发挥“海南环保”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在政策宣传解读、发挥正确舆论引导方面的主阵地作用。(综合科、污染防治科)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题责任。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对涉及生态环境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的热点问题,加强监测分析研判,充分运用多种解读平台和方式,对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综合科、监察支队)
(三)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扎实做好饮用水水质状况公开。围绕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快治理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监管科、监测站)
(四)加强“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组织开展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以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编制和发布工作。依托全州网上办事大厅,加强行政审批许可标准化建设,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的办事程序、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做好环保法规、政策、指南类信息归集,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服务。发布环保领域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继续落实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制度,严格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建设项一般程序审批前公示和审批后公告等相关信息。及时对行政许可、处罚信息在“海南州生态环境局”网站予以公开。(监察支队、环监科)
(五)做好网站、新媒体规范发展。加强网站管理,确保局网站使用地图规范、悬挂标准国徽、域名标准规范、党政机关表示和网站备案信息(ICP、公安网安备案、政府网站标识码)完善,切实提升政府网站的规范性、权威性。加强微信、微博信息更新,完善规范注册信息。(环境应急中心)
(六)做好环保督察信息公开。围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州级环保督察反馈、整改等重点环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督促督察整改事项销号公示,传导压实和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综合科、监察支队、环境应急中心)
(七)做好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排污许可相关信息,发布2018年本州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继续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根据生态环境部、省环境保护厅的要求,及时公开各类专项督查、执法检查、列入重点督办、挂牌督办案件的相关情况;及时发布本州环境状况等信息。公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及时公布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情况以及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企业名单(环监科、环境应急中心)
二、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把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以工作质量和实际成效做到经得起社会公众和第三方评估。
(二)加强激励约束。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和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细化措施,扎实有序推进工作开展。局办公室将视情组织监督检查。
(三)提高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完善网站信息审核备案发布制度。不断强化生态环境局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发挥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加强与省生态环境网站之间的协调联动,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加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督查力度,列为年度绩效考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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