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海南州人民政府

政府工作部门

各县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海南州生态环境局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193000000/202311230000006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1-2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23 浏览次数: 【字体:

青生发〔2023314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印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机关各处室、各派出机构,厅属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已于2023年4月26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宣传普及,现将《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202398 

  (此件社会公开) 

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工作方案 

  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以下简称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学习宣传,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从思想自觉到行动自觉,以“国之大者”的站位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的重大要求,切实让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成为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红绿灯”,成为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挥棒”。 

  学习宣传重点 

  (一)深刻认识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重要意义。青藏高原是世界屋脊、亚洲水塔,是地球第三极,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生态保护地位特殊。青藏高原的生态系统质量与功能状况直接影响到我国的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水资源供应、气候系统稳定和碳收支平衡,在我国乃至世界生态安全中具有独特而不可替代的作用。制定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是保护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生态根基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强生态风险防范的客观要求,是对青藏高原生态环境进行系统保护、协同保护、特殊保护的实际需要。对青藏高原生态保护起着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对做好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布局、生态保护修复、生态风险防控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对加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建设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里程碑意义。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认识到这部法律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青藏高原生态保护高度重视、亲自推动的结果,承载着习近平总书记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的重大要求。要深刻理解制定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不断增强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在推动建设法治青海的实践中建设美丽青海。 

  (二)深入学习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主要内容。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共7章63条,包括总则、生态安全布局、生态保护修复、生态风险防控、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坚持生态保护第一,聚焦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主要矛盾、特殊问题、突出特点,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明确适用范围,确立基本原则,健全管理体制,统筹生态安全布局,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强化生态风险防控,完善保障和监督,并对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组织学习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各项规定,深刻把握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内涵实质、核心要义,准确理解法律的主要内容和重要制度,深入学习领会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法律责任等,凝聚起保护高原生态、守护“中华水塔”的青海力量,构筑青藏高原高水平保护新格局。 

  (三)衔接长江黄河保护法强化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环保领域立法不断向特殊区域和流域保护等领域拓展。全国人大常委会以保护长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防控青藏高原生态风险、保障生态安全为目标,先后制定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针对特殊地理、特定区域或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要树立生态保护的大局观、全局观,紧扣依法治江治河、保护生态这条主线,做好与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法律的衔接,组织学习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各项规定,尤其是生态环境方面的新制度、新措施、新要求,统筹推进青藏高原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保护和修复,科学布局和推动实施重大工程,强化青藏高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水平 

  三、主要措施 

  (一)找准工作结合点抓好学习宣传教育。把组织学习宣传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与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主题教育和全省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学习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各项规定,尤其是生态环境方面的新制度、新措施、新要求,找准工作结合点,创新方式方法,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对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宣传普及,切实增强学习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做到普法宣传全覆盖,最大限度提升全民法治意识,提高全社会对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突出机关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把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学习宣传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重要任务,列入“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学法用法各项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做学习、遵守、维护“国之大者”的表率,带动本地区本部门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强化集中学习培训,经常讲、反复讲、用心学,切实做到学习有实效、体会有深度、认识有高度。把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学习宣传贯穿到管理、执法和服务全过程,通过定期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旁听庭审等方式深化法治教育,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为打造青海生态文明高地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注重社会公众抓深学习宣传。立足群众视角,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推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与六五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法律实施日结合起来,广泛开展面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开展点对点、面对面宣讲活动,使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宣传教育走入群众日常生活,入耳入脑入心。采取民族干部宣讲、民族语言讲解、民族文字阐释、民族传统文化展示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把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元素融入多形式宣传阵地,形成学习宣传的强大声势,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四)创新方式方法抓活学习宣传。推进法治宣传载体创新,把新媒体建成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推动落实大众传媒的普法责任,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注重运用各类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开设专题专栏,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普及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学习宣传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宣传学习贯彻法律的典型事迹和做法经验。邀请省属各高等院校和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解读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解答好干部群众关心的问题,把法理讲清楚、讲透彻,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教育热潮。 

  四、工作要求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学习宣传的组织领导,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重要任务,制定方案,周密安排,抓好工作落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全面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对照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规定,认真梳理和履行法定职责,细化实化工作任务,着力强化工作保障,贯彻落实工作新举措。结合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与各部门协同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贯彻实施,广泛凝聚法律实施的强大合力。 

  二是强化落实监测评估工作。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落实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规定,推进青藏高原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等监测网络体系建设,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来入侵物种监测、气候变化及其综合影响的监测、区域生态系统影响的监测与风险评估等工作。 

  三是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确保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落实到位。 

  请各市州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9月30日前将宣传普及情况和信息报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2月1日前报送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在贯彻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也请及时报送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人:刘益凤 

  话:0971-8134180 

    箱:314082358@qq.com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