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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3-05-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海南州印发省级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0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安排,2022年3月22日至31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海南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2022年12月9日督察组向海南州反馈《海南州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报告》(以下简称《督察报告》)。海南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深刻领悟生态环保督察的重大意义,全面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真正把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和践行“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满足人民群众对更高环境需求的具体行动,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强力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对照《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研究制定了《海南州省级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经省委、省政府审定同意后印发执行。《整改方案》将在海南电视台、海南报、州政府网站及州生态环境局微博、微信公众号公开。 

  《整改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重要讲话以及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心怀‘国之大者’的站位,不折不扣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解决当前环境突出问题,防止新问题产生,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海南样板,推进泛共和盆地崛起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对督察组反馈的4方面15个问题,细化为40条具体问题,逐项逐条制定了问题清单,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 

  《整改方案》明确了4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为落脚点,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全面完成反馈问题整改任务,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二要压实整改责任。各县、各部门要切实履行督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推进落实机制,实施台账式管理。继续实行定期调度通报考核制度,加大调度、督导、问责力度,扎实“月调度、季上报、年考核”,准确掌握整改事项进展。三要完善督察机制。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和调度,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进度明显滞后的,视情况予以通报、约谈。制定出台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严格整改问题销号标准,明确验收销号程序,真正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四要加大整改宣传。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做好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报道,结合“绿色海南”、“生态海南”建设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强化舆情跟踪,做好舆论引导。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加大曝光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监督。 

  下一步,海南州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此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抓手,紧盯生态文明建设的薄弱环节和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担子”,不断补齐行业部门监管短板,构建内容完善、边界清晰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切实增强维护生态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自觉,实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积极向环境质量改善成果转化以动真碰硬的决心、攻坚必胜的信心为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海南样板的战略目标书写高分答卷。 

    

 

    

                         中共海南州委办公室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海南州印发省级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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