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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3-03-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南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 报警服务台对接联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驻州有关单位:
现将《海南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对接联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3月13日
海南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对接联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的意见》(国办发〔2022〕12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2〕88号)精神,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与110报警服务台(以下简称110)高效对接联动,持续提升热线办理质效,快速有效处置突发警情,进一步优化协同服务效能,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2023年8月底前,建成并逐步完善12345与110高效对接联动机制,形成12345推动部门协同高效履职、及时解决涉及政府管理和服务的非紧急诉求,110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处置紧急危难警情、更好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工作格局。
(二)2023年底前,全面实现12345与110平台互联互通、相关数据资源共享,不断提升对接联动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明确12345和110职责边界
1. 12345受理范围为:涉及企业和群众关于政府管理和服务的各类非紧急、非警务类诉求,包括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等。不受理须通过诉讼、仲裁、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程序解决的事项和已进入信访渠道的事项,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事项(详见附件2)。
2. 110受理范围为:处置企业和群众报警、紧急求助、警务投诉类诉求,包括刑事类警情、治安类警情、道路交通类警情、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以及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公共设施险情、灾害事故,以及其他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等需要公安机关参与处置的紧急求助;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详见附件3)。
3. 12345、110接到受理范围之外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转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海南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政〔2022〕69)进行处置。
(二)加快12345与110高效对接联动
1. 建立健全分流转办机制。12345与110按照《12345、110分流转办事项清单》,做好诉求分流转办工作。双方通过话务或互联网渠道接到明确属于对方受理范围内的事项,以“一键转接”或三方通话方式转交对方受理。责任单位不明确或者职责交叉的,可以通过三方通话(诉求方、12345、110)方式了解具体诉求后,由12345与110协商确定受理平台。对协商后仍无法确定的,由首先接到企业和群众诉求的平台先行受理,对于存在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由110及时派警先行处置。12345或者110通过网站等其他渠道接到明确属于对方受理范围内的事项,可形成工单警单转交对方受理。对于明确不属于12345与110受理范围的事项,话务人员要做好合理引导和解释工作。(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公安局)
2. 建立健全日常联动机制。110接到可能引发违法犯罪特别是暴力事件、个人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时,第一时间派警处置,属于12345受理范围的转交12345,12345及时将诉求事项转至属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开展联合调处,推动矛盾隐患源头化解。12345接到恶意骚扰、扬言恐吓、疑似醉酒人员反复滋扰等电话,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的线索,第一时间转交110处置。12345工单承办单位发现矛盾纠纷激化、事态难以控制或者涉及违法犯罪的,应及时联动110派警处置。(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省驻州有关单位)
3. 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12345、110与各级职能部门以及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和水电气热等公共事业服务热线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制定联动应急预案,确保在遭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疫情、公共卫生、水、电、气、暖等突发事件,以及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社会安全事件报告或紧急求助时,110迅速派警处置的同时及时对接应急管理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合力响应、联合处置,12345配合110联动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话务转接转办工作,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及时、专业、高效的紧急救助服务。(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省驻州有关单位)
4. 建立健全会商交流机制。建立健全12345与110会商交流机制,对职责边界不清、存在管辖争议的高频诉求,12345管理机构会同公安部门,及时召集相关职能部门研究会商,厘清职责权限、明确管辖主体、制定处置规范,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合理诉求。建立健全12345与110定期交流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由12345和110平台轮流主办),通报工作运行情况,研究解决对接联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升对接联动工作效能。(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省驻州有关单位)
5. 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
(1)12345定期汇总企业和群众高频资源类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主动发布信息,更新知识库。(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
(2)根据州级平台的统一部署,建立工作制度,强化分析研判,最大限度挖掘12345与110双向分流联动事项数据价值,综合应用数据分析成果,常态化开展政务服务诉求和警情数据融合研判,有效排查民意热点、风险隐患、矛盾问题,为部门履职、效能监管和科学决策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公安局)
6. 健全滋扰治理机制。常态化开展打击恶意骚扰12345热线、110平台等违法行为专项工作。12345热线遇到恶意骚扰、扬言恐吓、疑似醉酒人员反复骚扰、恶意占用公共资源等情况,可及时通报110平台。对恶意骚扰12345热线与110平台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和曝光力度。情节严重的,依法开展依规处理,有效减少滋扰类电话。(责任单位:州公安局)
7. 建立健全部门协同督办机制。12345与110同各级职能部门应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分级分职负责,压实各方责任,规范办理流程,明确时限要求,形成快速反应、联动处置、闭环管理办理模式。建立跟踪督办机制,重点督办首接办理部门和单位,定期梳理检查各级职能部门办理处置和回复反馈情况。杜绝应而不急、联而不动和分流警情、诉求事项回流等情况发生,确保企业和群众诉求事项办理、办快、办好。(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省驻州有关单位)
8. 建立健全通报考核机制。州政府办公室和州公安局依照州级平台年度通报考核工作制度,考核评价指标,制订考核通报、督办问效机制,对12345、110承办单位工单、警单签收、按时办结、诉求解决、群众满意度、知识库更新等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年考评,纳入全州政务公开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对办理不认真、回复不及时、群众满意率低的事项,实行督查问效、约谈或函询单位相关负责人;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部门单位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省驻州有关单位)
(三)强化系统支撑和数据共享应用
1. 完成12345、110平台系统改造,采取一键转接、设置专席等形式,确保12345与州、县110之间话务分流转接。(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公安局)
2. 根据省级平台的统一部署,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12345与110工单、警单标准,梳理整合平台融合互通的建设需求和业务流程,实现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工单警单双向流转、受理反馈闭环运行、对接事项跟踪督办和智能监管。(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公安局)
(四)提升接办质效
1. 12345要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平台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坐席话务接通率,合理配置话务班次,灵活增设调配,确保在遭遇突发紧急情况时能运转畅通,高效处置。要健全完善诉求事项分类标准、办理时限,提高办理效率。(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
2. 公安机关要根据110接警量,科学合理设置接警坐席,配齐配强接警人员和指挥调度民警,强化设备和系统保障,做好平台升级改造,做好与省级共享边界平台对接工作,确保110“生命线”全天候畅通。(责任单位:州公安局)
3. 公安机关要全面完善并加强各警种和实战单位与110接处警工作相衔接的快速响应机制,加强对一线接处警工作的数据赋能和后台支撑,积极探索推行预防性警务,有效提升接处警工作效能。(责任单位:州公安局)
三、实施步骤
(一)对接联调阶段(2023年8月底前)。实现12345与110话务一键转接,三方通话技术对接工作,建成高效对接联动机制,确保对接联调衔接顺畅、业务延续、过渡平稳。
(二)升级改造阶段(2023年12月底前)。按照全省统一标准规范进行平台系统对接,通过开放服务接口或中间数据库等方式对接联通,实现12345与110平台互联互通、相关数据资源共享,不断提升对接联动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三)机制完善阶段。2024年,建立健全12345与110分流联动相关制度,完善话务转接、工单流转、受理转办、跟踪督办、数据共享、知识库共建、培训考核、监督评价等配套制度,建立长效管理运行机制,持续提升分流联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政府办公室、州公安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州12345与110对接联动工作,细化分流转办具体规则和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各项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分流联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州级各突发事件处置牵头责任部门、水电气等公共事业单位以及联动责任单位(见附件1)要切实履职尽责,按要求落实各项分流联动工作。
(二)加强支持保障。州、县政府要高度重视12345与110对接联动工作,加大对接联动、系统建设、人员配备、业务培训等工作的财政保障力度,确保工作顺利推进。12345、110要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联动处置工作人员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落实好对一线人员的政策保障、权益保护等措施,对表现突出或者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各级12345、110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建立联络员制度,配备办理联络员,受理、办理、反馈联动对接事项。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新闻媒体等,广泛宣传12345与110的工作职责、受理范围等,引导企业和群众正确使用12345与110。加强经验做法总结和复制推广,巩固和拓展12345与110对接联动工作成果。对恶意骚扰12345与110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和曝光力度。
附件:1. 海南州本级12345热线成员单位
2. 海南州12345热线受理范围事项清单(试行)
3. 110平台受理范围事项清单(试行)
附件1
州本级12345热线110报警平台联动成员单位
共和县人民政府、贵德县人民政府、贵南县人民政府、同德县人民政府、兴海县人民政府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水利局、州农牧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医疗保障局、州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州教育局、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州科学技术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州统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审计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州残联、州红十字会、州工商联、州供销联社,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绿色产业发展园区管委会、州民族语文工作中心、州藏文信息技术研究中心,州税务局、州气象局、州地震局、州邮政管理局、州烟草专卖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海南供电公司、中国电信海南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海南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海南州分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海南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分局
附件2
12345热线受理范围事项清单(试行)
类别 |
类型 |
细 类 |
咨询 |
政务信息咨询 |
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职责、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执法程序、依申请和非依申请政府服务事项等政务服务信息咨询 |
非紧急求助 |
民政求助 |
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儿童福利、残疾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 |
医疗卫生 |
疫情防控、信康码管理、卫生监督、医疗急救 |
|
社会保险 |
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
|
环境保护 |
水、大气、土壤、噪声污染和其他环境问题求助 |
|
水电暖抢修 |
自来水抢修、燃气抢修、热力管网抢修、污水排放、停电、配电箱事故、变压器事故、窨井盖问题 |
|
公共设施 |
窨井盖缺失破损、路灯故障、消防栓损坏、桥梁破损、道路坑洼、道路除雪除冰、围墙倾倒 |
|
投诉 |
林水管理 |
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水利设施管理、水资源管理、水政检察、防汛抗旱 |
防震减灾 |
地震响应 |
|
市场监督管理 |
消费欺诈、商品质量、价格违法、广告违法、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违法、计量违法、食品安全、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侵犯知识产权、特种设备安全、垄断经营、违反市场主体等级规定 |
|
文广管理 |
广电设施、不良信号播放、盗版音像、非法出版物传播、网吧管理、演出违规 |
|
城市管理 |
垃圾清运、道路清扫、餐饮油烟污染、光污染、施工噪声、污水满溢、违章搭建、占道经营 |
|
施工管理 |
工地扬尘、施工扰民、违规开挖、房屋受损 |
|
房地产管理 |
虚假宣传、违规销售、变相提前销售、故意规避市场监管,破坏房地产市场秩序、违反房屋公开公正公平交易原则、打擦边球等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
|
投诉 |
农林绿化 |
园林绿化养护、动植物疫情、破坏绿植、树木倾倒、除虫除害 |
文旅管理 |
文物保护、旅游投诉、旅游市场管理 |
|
行政执法 |
非法垂钓、非法排污 |
|
司法联动 |
司法行政业务指引、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话务申请、行政执法证明事项清理投诉、法律咨询服务视频直播、基层法律服务等 |
|
投诉举报 |
社会发展 |
各级人民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投诉、意见和建议 |
内部监督 |
各级人民政府内部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及行政效能等方面的投诉 |
|
侵权投诉 |
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经营者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投诉 |
|
违法举报 |
损害群众合法利益、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阻碍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破坏公平竞争和正常交易秩序、违法违规经营等行为的投诉、举报 |
|
意见建议 |
意见建议 |
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职责、政策法规、办事流程等政务服务的意见建议 |
附件3
110平台受理范围事项清单(试行)
类别 |
类型 |
细 类 |
刑事类警情 |
刑事类警情 |
危害国家安全 |
危害公共安全 |
||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
||
侵犯财产权利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
||
破坏市场经济秩序 |
||
行政类警情 |
行政类警情 |
扰乱公共秩序 |
妨害公共安全 |
||
侵犯人身权利 |
||
侵犯财产权利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
||
治安类警情 |
治安类警情 |
涉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警情 |
公共设施险情、 |
群众紧急求助 |
溺水、坠楼、人身意外、自杀等危及人身安全状况,人员死亡、人员走失、失踪、发现走失失踪、被遗弃人员、公共设施险情、自然灾害、犬只伤人、野生动物伤人、贵重失物等紧急求助,涉及水、电、油、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紧急求助,发生地震、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险情,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需紧急处置的,其他紧急求助 |
社会联动 |
消防救援、卫生医疗、电力抢修、劳动保障、林水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通信抢修、文广管理、环境管理、质量监督、烟草警情、民政救助、水气热抢修、公共设施、市容管理、施工管理、食品药品管理、安全生产监督、农林绿化、文旅管理、市民热线、交通运输、海事管理、司法联动、涉犬联动、开锁联动、移车联动、军警联动、其他社会联动 |
|
纠纷 |
家庭婚姻情感纠纷、邻里纠纷、生活纠纷、噪音纠纷、经济纠纷、消费纠纷、劳资纠纷、医疗纠纷、教育问题纠纷、房地产纠纷、征地拆迁纠纷、产权权属纠纷、交通纠纷、工作纠纷、其他纠纷 |
|
举 报 |
举报赌博、卖淫嫖娼、制贩吸毒、假币、电信网络诈骗、邪 |
|
对公安机关及 |
投 诉 |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法律、法规和人民警察纪律规定,违法行使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不遵守各项执法、服务、组织、管理制度和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接处警问题、执法办案问题、服务管理问题、违反党纪政纪警纪、表扬意见建议、其他投诉监督 |
公安部门 业务咨询 |
咨 询 |
指挥业务、纪检业务、督察业务、信访业务、法制业务、新闻宣传业务、户籍业务、经侦业务、治安业务、交管业务、海防打私业务、刑侦业务、预审业务、网警业务、禁毒业务、反恐业务、出入境业务、公交业务、森林业务、咨询政务服务、其他咨询 |
道路交通类 |
道路交通类 |
交通事故 |
交通违法 |
||
交通设施 |
||
交通秩序 |
||
其他交通类警情 |
||
危及人身和财 |
群体性事件 |
聚众滋事 |
罢工罢课罢市 |
||
请愿静坐 |
||
聚众阻塞交通 |
||
聚众围堵冲击 |
||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
||
聚集上访 |
到州、市、县级机关上访、其他聚集上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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