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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3-03-2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南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 报警服务台对接联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2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驻州有关单位:

  现将《海南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对接联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3月13日         

    

海南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对接联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的意见》(国办发〔2022〕12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2〕88号)精神,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与110报警服务台(以下简称110)高效对接联动,持续提升热线办理质效,快速有效处置突发警情,进一步优化协同服务效能,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2023年8月底前,建成并逐步完善12345与110高效对接联动机制,形成12345推动部门协同高效履职、及时解决涉及政府管理和服务的非紧急诉求,110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处置紧急危难警情、更好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工作格局。 

  (二)2023年底前,全面实现12345与110平台互联互通、相关数据资源共享,不断提升对接联动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明确12345110职责边界 

  1. 12345受理范围为:涉及企业和群众关于政府管理和服务的各类非紧急、非警务类诉求,包括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等。不受理须通过诉讼、仲裁、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程序解决的事项和已进入信访渠道的事项,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事项(详见附件2)。 

  2. 110受理范围为:处置企业和群众报警、紧急求助、警务投诉类诉求,包括刑事类警情、治安类警情、道路交通类警情、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以及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公共设施险情、灾害事故,以及其他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等需要公安机关参与处置的紧急求助;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详见附件3)。 

  3. 12345、110接到受理范围之外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转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海南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政〔2022〕69)进行处置。 

  (二)加快12345110高效对接联动 

  1. 建立健全分流转办机制12345与110按照《12345、110分流转办事项清单》,做好诉求分流转办工作。双方通过话务或互联网渠道接到明确属于对方受理范围内的事项,以“一键转接”或三方通话方式转交对方受理。责任单位不明确或者职责交叉的,可以通过三方通话(诉求方、12345、110)方式了解具体诉求后,由12345与110协商确定受理平台。对协商后仍无法确定的,由首先接到企业和群众诉求的平台先行受理,对于存在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由110及时派警先行处置。12345或者110通过网站等其他渠道接到明确属于对方受理范围内的事项,可形成工单警单转交对方受理。对于明确不属于12345与110受理范围的事项,话务人员要做好合理引导和解释工作。(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公安局) 

  2. 建立健全日常联动机制。110接到可能引发违法犯罪特别是暴力事件、个人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时,第一时间派警处置,属于12345受理范围的转交12345,12345及时将诉求事项转至属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开展联合调处,推动矛盾隐患源头化解。12345接到恶意骚扰、扬言恐吓、疑似醉酒人员反复滋扰等电话,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的线索,第一时间转交110处置。12345工单承办单位发现矛盾纠纷激化、事态难以控制或者涉及违法犯罪的,应及时联动110派警处置。(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省驻州有关单位) 

  3. 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12345、110与各级职能部门以及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和水电气热等公共事业服务热线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制定联动应急预案,确保在遭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疫情、公共卫生、水、电、气、暖等突发事件,以及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社会安全事件报告或紧急求助时,110迅速派警处置的同时及时对接应急管理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合力响应、联合处置,12345配合110联动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话务转接转办工作,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及时、专业、高效的紧急救助服务。(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省驻州有关单位) 

  4. 建立健全会商交流机制。建立健全12345与110会商交流机制,对职责边界不清、存在管辖争议的高频诉求,12345管理机构会同公安部门,及时召集相关职能部门研究会商,厘清职责权限、明确管辖主体、制定处置规范,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合理诉求。建立健全12345与110定期交流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由12345和110平台轮流主办),通报工作运行情况,研究解决对接联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升对接联动工作效能。(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省驻州有关单位) 

  5. 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 

  1)12345定期汇总企业和群众高频资源类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主动发布信息,更新知识库。(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 

  2)根据州级平台的统一部署,建立工作制度,强化分析研判,最大限度挖掘12345与110双向分流联动事项数据价值,综合应用数据分析成果,常态化开展政务服务诉求和警情数据融合研判,有效排查民意热点、风险隐患、矛盾问题,为部门履职、效能监管和科学决策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公安局) 

  6. 健全滋扰治理机制。常态化开展打击恶意骚扰12345热线、110平台等违法行为专项工作。12345热线遇到恶意骚扰、扬言恐吓、疑似醉酒人员反复骚扰、恶意占用公共资源等情况,可及时通报110平台。对恶意骚扰12345热线与110平台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和曝光力度。情节严重的,依法开展依规处理,有效减少滋扰类电话。(责任单位:州公安局) 

  7. 建立健全部门协同督办机制。12345与110同各级职能部门应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分级分职负责,压实各方责任,规范办理流程,明确时限要求,形成快速反应、联动处置、闭环管理办理模式。建立跟踪督办机制,重点督办首接办理部门和单位,定期梳理检查各级职能部门办理处置和回复反馈情况。杜绝应而不急、联而不动和分流警情、诉求事项回流等情况发生,确保企业和群众诉求事项办理、办快、办好。(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省驻州有关单位) 

  8. 建立健全通报考核机制。州政府办公室和州公安局依照州级平台年度通报考核工作制度,考核评价指标,制订考核通报、督办问效机制,对12345、110承办单位工单、警单签收、按时办结、诉求解决、群众满意度、知识库更新等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年考评,纳入全州政务公开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对办理不认真、回复不及时、群众满意率低的事项,实行督查问效、约谈或函询单位相关负责人;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部门单位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省驻州有关单位) 

  (三)强化系统支撑和数据共享应用 

  1. 完成12345、110平台系统改造,采取一键转接、设置专席等形式,确保12345与州、县110之间话务分流转接。(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公安局) 

  2. 根据省级平台的统一部署,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12345与110工单、警单标准,梳理整合平台融合互通的建设需求和业务流程,实现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工单警单双向流转、受理反馈闭环运行、对接事项跟踪督办和智能监管。(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公安局) 

  (四)提升接办质效 

  1. 12345要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平台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坐席话务接通率,合理配置话务班次,灵活增设调配,确保在遭遇突发紧急情况时能运转畅通,高效处置。要健全完善诉求事项分类标准、办理时限,提高办理效率。(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 

  2. 公安机关要根据110接警量,科学合理设置接警坐席,配齐配强接警人员和指挥调度民警,强化设备和系统保障,做好平台升级改造,做好与省级共享边界平台对接工作,确保110“生命线”全天候畅通。(责任单位:州公安局) 

  3. 公安机关要全面完善并加强各警种和实战单位与110接处警工作相衔接的快速响应机制,加强对一线接处警工作的数据赋能和后台支撑,积极探索推行预防性警务,有效提升接处警工作效能。(责任单位:州公安局) 

  三、实施步骤 

  (一)对接联调阶段(20238月底前)实现12345与110话务一键转接,三方通话技术对接工作,建成高效对接联动机制,确保对接联调衔接顺畅、业务延续、过渡平稳。 

  (二)升级改造阶段(202312月底前)。按照全省统一标准规范进行平台系统对接,通过开放服务接口或中间数据库等方式对接联通,实现12345与110平台互联互通、相关数据资源共享,不断提升对接联动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三)机制完善阶段。2024年,建立健全12345与110分流联动相关制度,完善话务转接、工单流转、受理转办、跟踪督办、数据共享、知识库共建、培训考核、监督评价等配套制度,建立长效管理运行机制,持续提升分流联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政府办公室、州公安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州12345与110对接联动工作,细化分流转办具体规则和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各项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分流联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州级各突发事件处置牵头责任部门、水电气等公共事业单位以及联动责任单位(见附件1)要切实履职尽责,按要求落实各项分流联动工作。 

  (二)加强支持保障。州、县政府要高度重视12345与110对接联动工作,加大对接联动、系统建设、人员配备、业务培训等工作的财政保障力度,确保工作顺利推进。12345、110要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联动处置工作人员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落实好对一线人员的政策保障、权益保护等措施,对表现突出或者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各级12345、110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建立联络员制度,配备办理联络员,受理、办理、反馈联动对接事项。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新闻媒体等,广泛宣传12345与110的工作职责、受理范围等,引导企业和群众正确使用12345与110。加强经验做法总结和复制推广,巩固和拓展12345与110对接联动工作成果。对恶意骚扰12345与110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和曝光力度。 

    

  附件:1. 海南州本级12345热线成员单位 

  2. 海南州12345热线受理范围事项清单(试行) 

  3. 110平台受理范围事项清单(试行) 

   

  附件1 

州本级12345热线110报警平台联动成员单位 

  共和县人民政府、贵德县人民政府、贵南县人民政府、同德县人民政府、兴海县人民政府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水利局、州农牧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医疗保障局、州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州教育局、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州科学技术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州统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审计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州残联、州红十字会、州工商联、州供销联社,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绿色产业发展园区管委会、州民族语文工作中心、州藏文信息技术研究中心,州税务局、州气象局、州地震局、州邮政管理局、州烟草专卖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海南供电公司、中国电信海南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海南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海南州分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海南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分局 

   

  附件2 

  12345热线受理范围事项清单(试行)

类别

类型

           

咨询

政务信息咨询

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职责、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执法程序、依申请和非依申请政府服务事项等政务服务信息咨询

非紧急求助

民政求助

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儿童福利、残疾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

医疗卫生

疫情防控、信康码管理、卫生监督、医疗急救

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环境保护

水、大气、土壤、噪声污染和其他环境问题求助

水电暖抢修

自来水抢修、燃气抢修、热力管网抢修、污水排放、停电、配电箱事故、变压器事故、窨井盖问题

公共设施

窨井盖缺失破损、路灯故障、消防栓损坏、桥梁破损、道路坑洼、道路除雪除冰、围墙倾倒

投诉

林水管理

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水利设施管理、水资源管理、水政检察、防汛抗旱

防震减灾

地震响应

市场监督管理

消费欺诈、商品质量、价格违法、广告违法、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违法、计量违法、食品安全、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侵犯知识产权、特种设备安全、垄断经营、违反市场主体等级规定

文广管理

广电设施、不良信号播放、盗版音像、非法出版物传播、网吧管理、演出违规

城市管理

垃圾清运、道路清扫、餐饮油烟污染、光污染、施工噪声、污水满溢、违章搭建、占道经营

施工管理

工地扬尘、施工扰民、违规开挖、房屋受损

房地产管理

虚假宣传、违规销售、变相提前销售、故意规避市场监管,破坏房地产市场秩序、违反房屋公开公正公平交易原则、打擦边球等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投诉

农林绿化

园林绿化养护、动植物疫情、破坏绿植、树木倾倒、除虫除害

文旅管理

文物保护、旅游投诉、旅游市场管理

行政执法

非法垂钓、非法排污

司法联动

司法行政业务指引、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话务申请、行政执法证明事项清理投诉、法律咨询服务视频直播、基层法律服务等

投诉举报

社会发展

各级人民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投诉、意见和建议

内部监督

各级人民政府内部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及行政效能等方面的投诉

侵权投诉

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经营者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投诉

违法举报

损害群众合法利益、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阻碍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破坏公平竞争和正常交易秩序、违法违规经营等行为的投诉、举报

意见建议

意见建议

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职责、政策法规、办事流程等政务服务的意见建议

附件3

110平台受理范围事项清单(试行)

类别

类型

          

刑事类警情

刑事类警情

危害国家安全

危害公共安全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侵犯财产权利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破坏市场经济秩序

行政类警情

行政类警情

扰乱公共秩序

妨害公共安全

侵犯人身权利

侵犯财产权利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治安类警情

治安类警情

涉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警情

公共设施险情、
治安灾害事故
以及其他危及
人身和财产安
全、公共安全
等需要公安机
关参与处置的
 紧急求助

群众紧急求助

溺水、坠楼、人身意外、自杀等危及人身安全状况,人员死亡、人员走失、失踪、发现走失失踪、被遗弃人员、公共设施险情、自然灾害、犬只伤人、野生动物伤人、贵重失物等紧急求助,涉及水、电、油、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紧急求助,发生地震、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险情,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需紧急处置的,其他紧急求助

社会联动

消防救援、卫生医疗、电力抢修、劳动保障、林水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通信抢修、文广管理、环境管理、质量监督、烟草警情、民政救助、水气热抢修、公共设施、市容管理、施工管理、食品药品管理、安全生产监督、农林绿化、文旅管理、市民热线、交通运输、海事管理、司法联动、涉犬联动、开锁联动、移车联动、军警联动、其他社会联动

纠纷

家庭婚姻情感纠纷、邻里纠纷、生活纠纷、噪音纠纷、经济纠纷、消费纠纷、劳资纠纷、医疗纠纷、教育问题纠纷、房地产纠纷、征地拆迁纠纷、产权权属纠纷、交通纠纷、工作纠纷、其他纠纷

  

举报赌博、卖淫嫖娼、制贩吸毒、假币、电信网络诈骗、邪
教、接触性诈骗、走私、偷越国()境、制假售假、非法售
卖野生动物、涉枪涉爆线索、文物犯罪线索、涉黑线索、传
销、非法集会、反动宣传、假证、假发票、非法养犬、可疑人员、可疑物品、投案自首,举报联动工作线索、举报其他违法犯罪线索

对公安机关及
其人民警察正
在发生的违法
违纪或者失职
行为的投诉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法律、法规和人民警察纪律规定,违法行使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不遵守各项执法、服务、组织、管理制度和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接处警问题、执法办案问题、服务管理问题、违反党纪政纪警纪、表扬意见建议、其他投诉监督

公安部门

业务咨询

  

指挥业务、纪检业务、督察业务、信访业务、法制业务、新闻宣传业务、户籍业务、经侦业务、治安业务、交管业务、海防打私业务、刑侦业务、预审业务、网警业务、禁毒业务、反恐业务、出入境业务、公交业务、森林业务、咨询政务服务、其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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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

道路交通类
警情

交通事故

交通违法

交通设施

交通秩序

其他交通类警情

危及人身和财
产安全或者社
会治安秩序的
群体性事件以
及其他需要公
安机关处置的
与违法犯罪有
关的报警

群体性事件

聚众滋事

罢工罢课罢市

请愿静坐

聚众阻塞交通

聚众围堵冲击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聚集上访

到州、市、县级机关上访、其他聚集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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