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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2-08-2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2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现将《海南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815 

海南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 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增强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着力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推动优化投资环境。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为市场主体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财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工信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别牵头,各县政府结合实际做好本地区公开工作) 

  2. 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聚力企业纾困减负、放管服改革、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审批破冰证照分离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一网通办、普惠金融等信息公开。大力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加大对骗取税费优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州税务局牵头,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配合,各县政府结合实际做好本地区公开工作) 

  3. 推进各类规划主动公开。按照谁牵头编制,谁主动公开的原则,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本地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配套政策措施等,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全面展示全州规划体系,方便社会公众查询、监督。(责任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县人民政府和州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 深化财政和审计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全面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公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完整、准确公开债券发行有关信息。政府预决算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及时公开债券存续期情况等有关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有关信息。持续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常态化更新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公告审计结果,凡是审计机关对外主动公告单项审计结果中披露的问题,有关被审计单位要及时、完整、准确公开整改情况,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示。(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审计局牵头,各县人民政府和州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 加强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重点前期项目清单、预算内投资项目和资金额度信息。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等,依法依规全面、主动、及时公开重大民生工程和公共服务项目批准服务、批准结果、资金下达、项目实施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关切事项,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将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作为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力度。(责任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各县人民政府和州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 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围绕环境空气质量提升等重点内容,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和解读力度,及时公开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相关信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和双随机抽查信息。持续做好中央、省、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做好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7. 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在海南州政府门户网站、圣洁海南微信公众号、海南报等多渠道发布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及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加大解读力度,及时权威回应涉疫舆情,防止引发疑虑和不实炒作。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好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配合) 

  8. 强化就业稳岗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宣讲推送,将政府出台的灵活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至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灵活就业人员等相关群体,帮助各群体实现更充分更高质就业创业。加大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培训力度,推进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最大限度利企惠民。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优化经办流程,方便更多群众知悉、获取,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民政局牵头,州政府各部门配合,各县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 加大民生实事信息公开。聚焦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题,及时发布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推进教育提质、住房改善、健康青海、关爱扶助、乡村建设、生态环保、文化惠民、维权便民、交通物流、办事服务等领域信息公开,助推民生实事高效完成,群众诉求有效解决。(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 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公开。聚力重点帮扶区域和重点帮扶人口、脱贫地区产业发展、人才队伍、文化建设、生态环境等重点,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领域信息公开,凝聚乡村振兴的强大工作合力,以公开助推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农牧局牵头,各县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 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以有力有效的信息公开,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重点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物业管理等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责任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别牵头,各县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做好本地区公开工作) 

  三、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和解读回应机制 

  12. 深化规章集中公开。巩固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果,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章正式版本,稳步推进规章历史文本收录工作,202210月底前按照规范的网页版式、下载版式、文本格式,全面、高质量完成现行有效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发布工作,加强规章公开后管理,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底数清晰、获取方便的规章查询库。(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司法局牵头,各县人民政府和州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 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逐步探索建立本地、本系统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司法局牵头,各县人民政府和州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 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各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更好发挥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推广使用,便于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司法局牵头,各县人民政府和州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 强化政策解读力度。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对涉及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全面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注重对政策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政策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利企惠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的解读。创新政策解读方式,政策文件起草单位要加强部门协同,及时收集、提炼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大力推行跟踪解读、多轮解读,以政策宣讲、政策问答等方式精准传递政策意图。多元化多渠道开展政策解读,统筹运用好图示图表、视频动漫等形式和渠道,切实提升政策的知晓率和到达率。(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人民政府和州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 完善互动回应服务。各地各部门要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防范化解潜在舆情风险,重点回应对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等政务舆情。涉及跨部门的重大政务舆情,要通盘谋划,增强处置的协同性、系统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 优化政策咨询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结合实际不断拓展政策咨询渠道,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在现有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大厅、图书馆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为群众提供网上查询、公开申请、政策咨询服务,更好地提供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需求信息。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要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运用,搭建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形成政策问答库,提升政策咨询解答效率。(责任单位:州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牵头,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配合完成) 

  四、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18. 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从严把好信息公开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增强规范管理意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审查机制,明确审查内容、程序和责任。落实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加强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和发布审核制度,要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切实保护个人信息权益。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切实做到严格审查、审慎发布、确保安全。(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19. 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更好统筹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20. 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严格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加强接收渠道建设,做到及时受理、规范办理、按时答复。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强化服务理念,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对申请公开信息不能提供的,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指明路径。正确使用《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缴有关事项的通知》,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计收工作。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21. 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各县政府要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2022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更好满足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和现实条件,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五、加强平台建设管理 

  22. 加强平台建设力度。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动全州政府网站在数据、服务、应用等多方面集约,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建设整体联动、利企惠民的网上政府。深入推进政府网站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202210月底前要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确保第二、三级链接支持度达100%。有序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州级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202211月底前完成改造,进一步消除特殊群体面临的数字鸿沟(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3. 强化日常运维管理。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借助第三方专业机构力量,常态化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络安全监测。深入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治工作,及时注销僵尸账号,完善账号信息,严格开办管理,未经报备不得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开设账号。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与新闻、网信部门加强协同联动,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加强内容审核把关,巩固安全保障机制,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人民政府和州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4. 深入推进12345平台建设。建立健全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诉求话务接线受理、工单转办、事项受理、答复反馈、回访督办、考核评估等管理制度,优化热线办理系统、知识库系统,推进系统对接和数据归集共享,加快推进与省级平台的统一整合和数据对接,深入推进一号接通、多线联动、平台互动、高效协同管理的一体化便民服务热线体系建设,切实做到更快、更准、更实解决处理群众合理诉求。(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人民政府和州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5. 推进政府公报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公报刊登机制,及时准确刊登本级政府及部门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升政府公报的编辑时效和服务功能。完善州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政府公报数据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人民政府和州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26. 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要统筹谋划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重点疑难问题。分管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工作。配齐配强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政务公开经费保障,确保平台建设、常态化检测等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27. 加强培训学习。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灵活采取线下集中授课、视频培训、点对点指导等多种方式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大力推行典型引路法,在积极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要善于从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中总结发现推工作、抓落实的创新做法,加强交流互鉴,不断推动全州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人民政府和州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8. 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梳理形成本地区、本系统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对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做好分解,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并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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