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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0-07-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关于组织开展全州202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县生态环境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20年7月2日为全国低碳日,宣传主题是“绿色低碳,全面小康”。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2020年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和州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全州202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生态环境局要在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围绕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展形式丰富多样、内容生动活泼、公众广泛参与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创新绿色低碳发展模式、推进碳市场建设、减轻气候变化不利影响、推广绿色低碳的生活和消费方式、协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就。
二、各县生态环境局要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认真组织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向社会大众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知识。7月3日上午9点,州直机关各单位和共和县生态环境局在青海湖广场开展宣传活动。贵德、贵南、兴海、同德县生态环境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作,做好本地区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组织工作。
三、7月2日全国低碳日当天,要倡导各单位办公区开展停开空调、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灯体验活动,鼓励广大干部职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争当低碳办公、绿色出行支持者和宣传者。
四、为进一步推行无纸化办公,实现信息共享和交流,本次节能宣传和全国低碳日宣传ppt、图片、活动标识等宣传材料已上传至海南州生态环境门户网站首页信息公开栏目中,请各县局自行下载。
五、宣传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将工作总结、信息简报、影像资料于7月17日前上报州生态环境局综合科。
邮箱:460226191@qq.com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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