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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0-04-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关于重新核发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重新核发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你单位《关于重新申请辐射许可证的请示》(南医〔2019〕55号)和《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悉。经审查,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二条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满足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条件,同意重新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
单位名称: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325004404800791
地 址: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绿洲北路44号
法人代表:袁庆密
许可证号:青环辐证〔20001〕
种类和范围: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
有效期至:2024年4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我厅将于批复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
2020年4月21日
是否宜公开选项: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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