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7-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执法监管 |
【典型案例】青海省海南州某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弄虚作假案
一、案情简介
2023年5月24日,海南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开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专项执法检查中接群众举报,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受托对羊曲水电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尾水水质检测工作中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经现场检查,黄河羊曲水电站生活污水处理后尾水水质应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用水标准。该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检测报告显示氨氮浓度超标,2023年第一季度检测报告显示BOD5浓度超标,但检测结果却显示羊曲水电站生活污水尾水水质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用水标准。且上述标准检测因子为PH、色度、嗅、浊度、BOD5、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铁、锰、溶解性总固体、溶解氧、总氯和大肠埃希氏菌,但该公司实际只检测了流量、PH、SS、CODCr、BOD5、氨氮和粪大肠杆菌等7项因子。
二、查处情况
海南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时固定证据,制作了《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并先行登记保存了涉案的两份检测报告。
该公司涉嫌违反《检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依据《检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已移送海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三、案件启示
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工作,是营造排污单位主动守法的有力抓手,更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社会化监测服务市场活力的有效举措。但近年来,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受利益驱动,扰乱市场,弄虚作假,突破职业道德底线,更有甚者频繁触碰法律底线,全面整治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弄虚作假已刻不容缓。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单位和重点行业的靶向监管,对违规单位和人员严管重罚,将技术不负责任、内容粗制滥造、数据篡改伪造的第三方机构列入黑名单,从而进一步净化和规范环保第三方市场。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