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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03-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执法监管 |
【贵南县】贵南县污水处理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意见通知书
南环环信初评〔2020〕1号
一、企业名称: 贵南县污水处理厂
二、企业类别: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
省级重点排污单位 ☑ 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 □
其他 □
三、初评意见:
根据《青海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对你单位年度企业环境行为初步评价,各环境行为类别扣分为4分(附:企业环境信用评分表),据此,初步评定你单位 2020 年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为:
环保诚信企业 ☑ 环保良好企业 □
环保警示企业 □ 环保不良企业 □
四、意见反馈:
你单位如对初评意见有异议,应当在2021年3月26日前,向我单位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材料或证据;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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