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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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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1-09-2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执法监管

【兴海县】生态环境局关于温泉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2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温泉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929-20211010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兴海县子科滩镇东大街3 

  邮编:8133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温泉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 

兴海县温泉乡温泉村三社 

青海天路交通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海南州领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兴海县温泉乡温泉村三社,为临时工程,服务期2年。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年产8万吨公路沥青混凝土生产线1条,新建料仓库1座,堆场1处、综合用房1座、操作室1间、门卫室1间等,新增临时占地30.8亩,总建筑面积8761.76平方米。 

1)环境空气。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车辆运输尾气等,严格按照“环评”内容采取抑尘措施,防治施工期扬尘污染;运营期间废气主要为骨料上料产生的粉尘、干燥筒加热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导热锅炉废气、沥青原料储罐及成品出料口产生的含沥青烟废气等,均按“环评”要求采用布袋除尘器、集气引气管道+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高排气筒处置后排放;原料仓库采取三墙一顶封闭方式+地面硬化+原料出口设置喷淋装置。 

2)水环境。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定期清运用于农肥,生产废水沉淀后循环利用,杜绝外排。 

3)声环境。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施工及生产设备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后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4)固体废物。项目剥离表土运至排土场堆存,用于临时用地回填复垦;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0974-8581516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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