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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1-09-2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解读

工伤保险政策解读(一)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27 浏览次数: 【字体:
     1.问:参加工伤保险有什么好处吗?
: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医疗以及其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和家属的后顾之忧,对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职工的安全生产,防止或减少工伤、职业病,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至关重要。
2.问:如何参加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可到当地社保局进行参保登记,并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按月进行人员增减变动,进行申报缴费。
3.问:参加工伤保险每个月需要交多少钱?
:用人单位根据参保职工月工资乘以缴费比例(费率)按月缴纳工伤保险费,参保职工个人不缴费。
    : XXX单位属二类行业单位,XXX职工月工资为3500元,则用人单位为该职工每月缴纳工伤保险费为3500×0.4%=14元,以此计算所有参保职工缴费金额之和,就是用人单位每月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4.问:满足什么条件可以认定为工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惠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之内经抢数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5.问:哪些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
: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6.问:认定工伤有什么时间限制吗?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者诊断为职业病当日起30日内(遇有特殊情况,经同意可以适当延长,最长延长至90日),向参保地的市级人社局申请认定;若用人单位未在时限内申请认定,可由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工会组织直接向参保地市级人社局提出申请,时限为1年,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7.问:认定为工伤了为什么还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工伤职工可按鉴定后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8.问:没有伤残等级(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能享受工伤保险哪些待遇?
:享受相应的工伤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职工因工受伤,参保单位将其及时送往医院就医、急救时发生的门(急)诊费、检查费、医药费、住院费、以及康复所需费用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凭票报销。
9.问: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可享受哪些待遇?如何计算?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保留劳动关系,
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按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是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分别是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一至四级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可按月享受生活护理费,标准分别是完全护理依赖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护理依赖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护理依赖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不享受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一至四级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养老金,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例如:职工李某2019年10月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伤残三级、部分护理依赖”,其受伤时的本人工资为6000元,则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6000x23=138000元,伤残津贴为6000x80%=4800元/月,生活护理费为6378x30%=1913.4元/月(6378为2019年采用的职工月平均工资)。
10.问: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伤残可享受哪些待遇?如何计算?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六级的,享受以下下待遇:按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是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标准分别是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经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分别是五级伤残为解除劳动合同时本人缴费工资的15个月、六级伤残为解除劳动合同时本人缴费工资的13.5个月;并由用人单位按此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例如:职工钱某2019年8月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伤残六级”,其受伤时的本人工资为4500元,则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4500x16=72000元,单位难以安排工作支付伤残津贴为4500x60%=2700元/月。
11.问: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可享受哪些待遇?如何计算?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的,享受以下待遇:按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是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经职工本人提出或者劳动合同期满,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分别是七级伤残为解除劳动合同时本人缴费工资的12个月、八级伤残为解除劳动合同时本人缴费工资的10.5个月、九级伤残为解除劳动合同时本人缴费工资的9个月、十级伤残为解除劳动合同时本人缴费工资的7.5个月;并由用人单位按此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例如:职工王某2019年5月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伤残十级”,其受伤时的本人工资为500元,则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500x7=3500元。
12.问: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哪些待遇?如何计算?
: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按月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分别是配偶为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为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4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工亡职工的本人工资。
例如,职工解某2019年5月工亡,其工亡时的本人工资为6000元,符合供养条件的为其女儿解小某和其父亲解某某、母亲王某某,则该三人按月享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分别为每人6000x30%=1800元/月,共计每月享受5400元。
13.问:工伤职工退休后工伤待遇如何享受?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14.问:工伤职工如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1-4级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5--10级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以个人工资为基数,缴纳。
15.问: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情况如何处理?
: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由用人单位正常发放工资;从第4月起工资停发,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确认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待遇标准发放相应待遇。
16.问:再次发生工伤根据新发生工伤伤残部位评定伤残等级如何享受待遇?
:按新认定的伤残等级可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其本人伤残程度最高的级别享受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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