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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0-03-1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机构设置 |
综合科(政策法规、宣教科)
1.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2.承担党建、信息、文电、会务、文字综合、机要、安全、保密、档案、财务、政务公开、人事管理等工作;3.拟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 4.指导全州生态环境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5.承担各县生态环境部门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有关工作;6.承担全州生态环境信息网建设管理、服务和技术支持等相关工作;7.负责州环境保护地方综合性法规、规章的起草工作;8.牵头组织起草出台生态环境方面政策、规划; 9.负责办理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规章的解释工作,以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清理工作;10.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11.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12.承担局新闻审核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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