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93000000/2026102000000137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10-2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 |
拟审批公示:海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拟审批公示:海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0日-2026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974-8539033
通讯地址:海南州恰卜恰镇城北新区仁和路
邮编:8130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国能阿特斯海南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2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配套110千伏架空线路工程 | 海南州共和县 | 国能海南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陕西绿馨水土保持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单回110千伏架空线路18km,新建角钢铁塔63基;导线采用2×JL3/G1A-240/30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24芯OPGW光纤复合架空地线;线路起于国能阿特斯海南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2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配套110千伏升压站,止于切吉330千伏变电站。 |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严禁超范围碾压草场。山地塔基采用长短腿基础,减少土石方开挖;施工便道、牵张场、跨越场、塔基施工场地优先利用既有道路,最大限度缩小临时占地,减少新建施工便道。施工前对占用天然牧草地实施表土剥离,单独堆存、苫盖防护;施工结束后全部临时占地开展迹地清理、土地平整,回覆剥离表土,播撒乡土草种,设置网围栏禁牧2~3年,确保临时占地恢复为原有牧草地功能。临近沙珠玉河段塔基设置截排水、挡土拦挡设施,严防施工土方进入水体;严禁施工机械、人员进入河滩区域。加强施工人员宣教,禁止捕猎惊扰野生动物。土石方做到挖填平衡,不产生弃方。落实分区修复措施,降低对共和县水源涵养重要区生态功能的扰动。涉及草原占用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和“六个百分百”防尘管控措施。施工土石方、建材堆体全覆盖苫布;物料运输车辆密闭遮盖;定期洒水抑尘;6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开挖、裸土扰动、砂石装卸等易扬尘作业;重污染预警期间按要求停止土石方作业;施工不得现场拌合混凝土,全部使用商品砼;建立扬尘管控台账,留存影像资料。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生产废水设置两级串联防渗沉淀池处理,全部回用洒水降尘,严禁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牧民房屋既有处理设施收集,定期清运处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夜间禁止高噪声施工作业。优化导线、金具选型工艺,减少电晕噪声。线路沿线声环境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跨越G6共茶高速段执行4类标准。加强线路巡检维护,定期开展电磁环境、噪声监测,运营期每4年开展一次监测。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可回收物资回收利用;建筑垃圾用于迹地低洼平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转运至茶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做到工完料尽场清。 (五)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110~750千伏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开展设计,保证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不低于8m。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公众曝露控制限值,架空线路线下牧草地电场强度执行10kv/m控制限值;全线塔基设置高压警示防护标识。 |
2 | 国能阿特斯海南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2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配套110千伏升压站工程 | 海南州共和县 | 国能海南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陕西绿馨水土保持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座110kV升压站,主变规模2×100MVA,配套建设GIS、SVG、综合楼、进出站道路等附属设施。 |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项目涉及草原占用等,应依法取得林草等相关主管部门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施工严格限定在征地红线范围内,严禁超范围扰动天然牧草地。落实表土剥离(剥离厚度30cm)、表土堆存拦挡苫盖防护措施;土方挖填平衡,无弃方。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场地平整,播撒乡土草种开展植被恢复;永久占地无法原位恢复草原的,按林草主管部门要求足额落实草原生态补偿与替代性修复,履行“谁破坏、谁修复”主体责任。强化施工期管理,做到工完料尽场清。 (二)严格落实水、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控尘措施,遇6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开挖、砂石装卸等易扬尘作业;施工物料运输密闭覆盖,场地洒水抑尘。施工生产废水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站内生活污水经风电场施工营地化粪池处理后进入 25m³集水池,化粪池、集水池落实高寒防冻胀防渗措施,定期由吸污车转运至茶卡镇污水处理厂处置,严禁污水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规范建设24m²危废贮存库、45m³事故油池,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落实高寒冻胀条件下防渗防护措施,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设置规范识别标识;全部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签订处置协议,建立完整管理台账。事故状态下变压器泄漏废油全部收集进入事故油池,不得外泄。站内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可回收物资回收利用。 (四)严格落实噪声与电磁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选用低噪声主变压器、SVG等设备,优化站内总平面布局。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公众曝露限值。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设备,高压设备、站内金属构件可靠接地,减少毛刺与接触不良放电。运营期开展定期监测。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控。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事故油池、危废贮存库作为重点风险管控单元,配备应急物资,定期巡检防渗结构完好性,防范渗漏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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