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93000000/2026101500000125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10-15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 |
拟审批公示(2026.10.15)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河西台沟防洪工程
拟审批公示:海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5日-2026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 话:0974-8539033
通讯地址:海南州恰卜恰镇城北新区仁和路
邮编:8130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河西台沟防洪工程 | 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 | 共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青海绿道环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两孔钢筋混凝土排洪箱涵902m,配套各类建筑物30座,其中箱涵进水口1座、雨水接入口10座、检查孔18座、出水口1座;配套建设渐变段、消力池、钢筋石笼护坦、重力式混凝土挡墙等构筑物。 |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超占临时用地,减少对周边草地、滩涂植被扰动;工程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平整场地,落实施工带植被恢复措施。原有破损防洪堤混凝土、砂石材料优先回收用作防洪堤基础垫层;外购土石料、耕植土来源须合规,耕植土取自共和县东香卡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综合利用,不得私挖滥采。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做好边坡防护,防止水土流失。西台沟为季节性干沟,枯水期施工,严禁施工弃土、建筑垃圾进入河道,保护恰卜恰河水环境。施工设备冲洗废水经简易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盥洗废水用于场地泼洒抑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民房旱厕收集,旱厕定期清掏,粪污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严禁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土方开挖、回填作业持续洒水抑尘;临时堆土全部采用防尘网全覆盖;商品混凝土场外拌合,现场不设置混凝土拌合站;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减少扬尘对周边居民区影响;加强施工机械维护,减少机械尾气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靠近居民区施工段设置声屏障;合理优化施工时序,严格管控高噪声作业时段,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干扰。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钢筋、废旧建材等可回收建筑废弃物分类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建筑垃圾定点堆放,定期清运至指定处置场所,不得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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