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93000000/2026072000000079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7-2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 |
海南州生态环境局 关于同意恰卜恰兴达口腔门诊部 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的批复
南生发〔2026〕49号
海南州生态环境局
关于同意恰卜恰兴达口腔门诊部
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的批复
恰卜恰兴达口腔门诊部:
《关于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七条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满足《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条件,同意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
单位名称:恰卜恰兴达口腔门诊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32521MA75N73E23
法人代表:林兴达
地 址: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共和东路42号
许可证号:青环辐证[E2606]
种类和范围: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具体范围详见副本)
有效期至:2031年07月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我局将于批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
海南州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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