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93000000/2025071100000128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07-1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 |
拟审批公示:海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海南州恰卜恰镇城北新区仁和路
邮编:8130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 电话 |
1 | 贵德藏医院1台DSA机项目 | 贵德县河阴镇西久路北侧贵德藏医院门诊综合楼1F | 贵德藏医院 | 西宁辰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改造一间医用血管造影机(DSA)手术室,面积42平方米,配套建设操作间、设备间、污物暂存间、缓冲间、更衣间、换鞋间、办公室等辅助工程。手术室内安装1台医用血管造影机DSA(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250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 (一)落实射线装置使用场所的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按规范设置安全连锁、监测、报警、工作指示装置和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划定辐射工作场所控制区和监督区并加强管理,严格控制人员照射剂量。 (二)建立完善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方案并严格落实,明确岗位责任,定期开展辐射事故演练。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报警仪器,严格按操作规程从事辐射工作,保证各项屏蔽措施和安全防护系统正常运转,确保周围环境目标、公众和职业人员的受照年有效剂量低于相应限值。定期开展个人剂量、工作场所、环境辐射水平监测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护,并建立档案。 (三)使用射线装置的操作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应按要求通过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做到持证上岗;建立健全个人剂量和职业健康档案,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均应按要求佩戴个人剂量计并接受剂量监测。 | 0974-8539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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