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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生态环境局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3070211020000193000000/202411130000028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11-1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

拟审批公示:海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1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海南州恰卜恰镇城北新区仁和路

邮编:813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

电话

1

青海省布哈河河道治理工程(共和段三期)

青海海南共和县

共和县水利工程建设局

青海海禾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治理河道总长25.566km(其中:铁卜加村共3段,总长5.857km;肉龙村共2段,总长8.454km;向公村共1段,总长11.255km),新建护岸28.048km(其中铁卜加村6.281km,肉龙村9.137km,向公村12.63km),布设水平防护26.033km(其中铁卜加村6.281km,肉龙村9.137km,向公村10.615km),新建丁坝108座,总长1.08km(其中铁卜加村34座,总长0.34 km;肉龙村25座,总长0.25km;向公村49座,总长0.49km),牧道口26座(其中铁卜加村4座,肉龙村9座,向公村13座)。新建信息化站点16座(配套红外网络高清高速智能球机16台、红外网络高清固定摄像机16台、雷达水位计4套、翻斗式雨量计4套、水位墩16座)。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营地范围,施工营地四周设置挡墙,严禁超范围施工或开挖。严格控制车辆行驶路线,运输物料车辆采取篷布遮盖,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施工结束后结合项目区特点对临时占地做好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工作。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开挖的土方用防尘网遮盖,及时回填,并对压实的土方做夯实处理。施工便道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密闭运输,车辆运输采取篷布遮盖措施,尽量避免大风天气进行土石方开挖活动,以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合理选择施工时间,避开青海湖裸鲤回游期。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用于泼洒降尘,粪便依托沿线牧民点旱厕。采取围堰施工,禁止机械设备涉水施工,基坑涌水静置沉淀后用于周边草场灌溉。搅拌罐冲洗废水通过设置的钢结构可移动沉淀槽收集后回用于拌料用水。严禁在项目区河道内倾倒生活及建筑垃圾、排放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

(四)严格落实固体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营地设置垃圾箱收集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有回收利用价值的交由废品收购单位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拉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填埋处理。施工完成后拆除各类临时设施,施工场地及施工营地进行全面清理。

(五)严格落实施工期噪声源的降噪措施。认真落实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噪声源的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

0974-8539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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