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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生态环境局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3070211020000193000000/202409100000022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9-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

拟审批公示:海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1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text-align: justify;">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青海省海南州贵南县藏医院特色诊疗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海南州恰卜恰镇青海湖北大街28号

邮编:813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

电话

1

青海省海南州贵南县藏医院特色诊疗综合楼建设项目

青海海南贵南县

贵南县卫生健康局

青海智力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新建特色诊疗综合楼1栋,总建筑面积11000㎡,购置设备22台(套)等。主要新建105间康养病房,210张床位,其中60张药浴床位。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扬尘控制措施,规范建筑材料堆场,施工现场采取洒水抑尘、围挡等措施,物料运输应加盖篷布。运营期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已有设施。运营期产生的综合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污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和《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从严执行后方可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尽可能回收利用,无法利用的定期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处理措施。医疗垃圾、污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贮存库设计防护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23)标准。运营期产生的医疗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严禁将危险废物与非危险废物混存。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噪声排放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1类限值。

0974-8539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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