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93000000/2024092500000221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4-08-22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 |
【贵南县】审批公示:关于对贵南县茫拉乡至陀乐寺道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2024年8月22日我局对贵南县茫拉乡至陀乐寺道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2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974-5922483
通讯地址:贵南县茫曲镇解放西路2号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贵南县茫拉乡至陀乐寺道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南环发〔2024〕127号 | 2024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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