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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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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193000000/202407020000015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7-0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

拟审批公示:海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同德县北片区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0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同德县北片区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海南州恰卜恰镇青海湖北大街28号

邮编:813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

电话

1

同德县北片区防洪工程

海南州同德县尕巴松多镇

同德县农牧和水利局

青海青通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治理沟道3条、总长4878.5m;新建护岸2427m(左岸1824m、右岸603m);截洪渠1条、长408m,排洪渠1条、长903m。潜坝1座、长100m;谷坊26座、坝顶总长346m。(1)克日布沟:位于新城区段,治理沟道长1672.5m,新建护岸1357m(左岸1357m)。(2)新城1#沟:位于日雪社区至巴曲入河口段,治理沟道长1920m,新建护岸1段、长1070m(左岸467m、右岸603m);修建截洪渠1条、长408m,排洪渠1条、长903m。(3)新城3#沟:位于看守所至巴曲入河口段,治理沟道长1286m,新建谷坊26座。(4)新城供水管道跨巴曲河段:新建潜坝1座、长100m。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施工期划定施工范围,严禁越界施工活动;控制施工作业时间,优先在枯水期实施;严格控制车辆行驶路线,禁止碾压和破坏道路沿线以外植被;应依序施工作业,避免对区域地表水质造成大范围扰动,对鱼类生存水质造成影响。施工结束后结合项目区特点对临时占地做好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工作。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开挖的土方用防尘网遮盖,及时回填,并对压实的土方做夯实处理。施工营地四周布设围挡,易起尘的砂石料用密闭防尘网遮盖;施工道路定期洒水抑尘,车辆运输采取篷布遮盖措施,尽量避免大风天气进行土石方开挖活动,以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用于泼洒降尘,粪便依托施工营地周边旱厕;采取临时施工围堰施工,禁止机械设备涉水施工,临时围堰内的基坑排水在沉淀池内静置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洒水;冲洗废水排入沉淀池,静置澄清后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严禁在项目区河道内倾倒生活及建筑垃圾、排放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

(四)严格落实固体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村庄生活垃圾箱;施工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处置;施工完成后拆除各类临时设施,施工场地及施工营地进行全面清理。

(五)严格落实施工期噪声源的降噪措施。认真落实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噪声源的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

0974-8539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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