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93000000/202406070000014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6-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 |
【贵南县】审批公示:关于对龙羊峡库区贵南沙沟查纳汪什科人畜水源补充工程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2024年6月7日我局对龙羊峡库区贵南沙沟查纳汪什科人畜水源补充工程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1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974-5922483
通讯地址:贵南县茫曲镇解放西路2号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龙羊峡库区贵南沙沟查纳汪什科人畜水源补充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南环发〔2024〕41号 | 2024年6月7日 |
2 | 关于龙羊峡库区贵南县沙沟乡德茫村虎头崖泵站输水管道维修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南环发〔2024〕42号 | 2024年6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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