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93000000/202311130000007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1-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 |
【贵南县】审批公示:关于11月13日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2023年11月13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2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974-5922483
通讯地址:贵南县茫曲镇解放西路2号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贵南盛达商品混凝土站建设项目 | 南环发〔2023〕161号 | 2023年11月13日 |
2 | 贵南县第二人民医院P2实验室改建项目 | 南环发〔2023〕162号 | 2023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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