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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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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6-1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

拟审批公示:海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青海省同德县江前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1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青海省同德县江前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海南州恰卜恰镇青海湖北大街28号 

  邮编:813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 

电话 

1 

青海省同德县江前水库工程 

同德县秀麻乡豆龙村  

同德县农牧和水利局 

青海智力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水库总库容为214.6×104m3,其中:死库容12.4×104m3,兴利库容171.8×104m3,调洪库容30.4×104m3;相应死水位3716.2m,正常蓄水位3737.0m,设计洪水位3738.0m。项目主体工程包括拦河坝、溢洪道、导流洞、放水总管,其中拦河坝采用沥青砼心墙堆石坝,坝顶高程为3741.0m,最大坝高为37m,坝长186m,溢洪道采用正堰开敞式,导流放水洞为城门洞型,最大导流流量为12.6m3/s。放水总管采用管径DN800mm,设计流量为0.322m3/s。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严格按生态优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及工程设计,合理布置施工便道、施工营地等施工场地,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重型机械施工作业范围,合理规划施工时间,规范施工行为,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提高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加强对草地的保护和恢复。对施工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单独收集、存放,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后期植被恢复。合理布置料场、渣场、施工场地,弃渣场修筑挡渣墙、拦渣坝、截洪排水沟等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料场、弃渣场、施工场等区域进行植被恢复。输水线路的隧洞进出口应采取适当的生态恢复措施防止崩塌和水土流失。设置生态基流放水管道,保证生态基流,设置生态流量实时检测系统,制定管理措施;划定水源保护区;加强受水区管理。(2)水环境:施工期生产废水分别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基坑废水加絮凝剂,静置、沉淀后排放。施工期设置旱厕,定期进行清理。运营期卫生厕所的布置应远离水体,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于管理区绿化和降尘,禁止外排。(3)大气环境:施工期应切实落实扬尘控制措施,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固体废物时,必须采取密闭、覆盖等措施,避免沿途洒落或起尘。(4)固体废物:施工废渣、生活垃圾等尽可能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须统一收集妥善处理。机修厂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机油及隔油污泥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2013年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并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运行期在水库管理所等永久办公区放置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定期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5声环境:工程施工时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车辆进行施工,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并采取减振、隔音等机械降噪措施。  

136******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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