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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3-06-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 |
拟审批公示:海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大唐海南州兴海县大基地5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1#330kv升压站送出线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大唐海南州兴海县大基地5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1#330kv升压站送出线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海南州恰卜恰镇青海湖北大街28号
邮编:8130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 电话 |
1 |
大唐海南州兴海县大基地5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1#330kv升压站送出线路项目 |
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兴海县境内 |
大唐(兴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
青海青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新建线路起于大唐兴海1#330kV升压站,止于已建750kV香加变,形成330kV大唐兴海1#升压站~香加变线路,线路全长约为29.8km,按单回路架设。导线采用4×JL/G1A-400/35型钢芯铝绞线;地线选用两根72芯OPGW光缆,除香加变进线段约5km采用OPGW-150光缆外,其余段均采用OPGW-120光缆。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施工期间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开挖范围及开挖量,固定行车路线,减少对地表的扰动和破坏;施工期产生的临时堆土注意合理选择土方堆置点,采用防尘布、篷布遮蔽措施;防止产生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清、整洁”。本段线路局部地区为沙漠区,需采取必要的防风固沙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各类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并结合项目区特点进行生态恢复。(2)水环境: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如厕使用防渗旱厕,施工结束后覆土平整,不外排。合理设置施工场地,远离河岸,避免雨天施工。(3)大气环境:施工期间应加强对施工场地扬尘的防治,裸露施工面应采用苫布覆盖,并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挡;物料运输应加盖篷布,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施工作业;规范建筑材料堆场,施工现场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4)固体废物:施工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进行全面清理;禁止将输电线路塔基开挖多余土方随意弃置,施工结束后需进行植被恢复;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项目区垃圾收集箱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5)声环境:施工期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在施工场周围设置围挡设施,施工期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6)电磁环境:确保工程所在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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