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4-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 |
审批公示:海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28日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24日我局对兴海县曲什安镇至龙藏乡公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1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74-8539033
通讯地址:海南州恰卜恰镇青海湖北大街28号(8130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兴海县曲什安镇至龙藏乡公路工程项目 |
南生发﹝2023﹞56号 |
4月24日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