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2-06-2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 |
【兴海县】2021年6月20日兴海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兴海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病区)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通讯地址:兴海县子科滩镇东大街3号
邮编:813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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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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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兴海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病区)建设项目 |
兴海县民俗文化村 |
兴海县卫生健康局 |
青海梓楠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拟占地面积1034.72平方米,建筑面积217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传染病区1920平方米,设置24张床位(含可转换ICU床位4张,预留负压改造条件床位1张),发热门诊250平方米,新建p2实验室,购置PCR仪及相关设备等。 |
该项目为疫情期间三类建设项目,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急服务保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56号)“对临时性的三类建设项目,可以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三类建设项目,可以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或先开工补办手续。”项目因建设需要,履行环评手续前已开工建设,属补办手续。 运行期间环境影响的对策及措施: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带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病房及区域内均设置为负压病房。 (2)水环境。项目运营期医疗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兴海县人民医院城西分院门诊医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拟建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进入兴海县污水处理厂。 (3)声环境。所有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除选择低噪声产品外,在进、排风管上加消声器。 (4)固体废物。运营期间医疗废物定期交由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
0974-8581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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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兴海县人民医院城西分院门诊医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
兴海县民俗村西北角 |
兴海县人民医院 |
海南州领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医院总占地面积1415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门诊医技楼、职工周转房、食堂、附属用房、门卫室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门诊医技楼设置为两层,包括检验室、治疗室、彩超心电图室、药房、配药室、保健室、CT室、抢救室、口腔诊室、康复治疗室、DR室等科室,门诊接诊人数为100人/d。 |
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废水及固废等,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可有效控制。 运行期间环境影响的对策及措施: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和食堂油烟,恶臭气体经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必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标准限值。 (2)水环境。项目运营期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进入兴海县污水处理厂。 (3)声环境。所有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除选择低噪声产品外,在进、排风管上加消声器。 (4)固体废物。运营期间医疗废物定期交由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
0974-8581516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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