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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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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12-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

拟审批公示:2021年12月10日海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同德县殡仪馆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1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同德县殡仪馆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海南州恰卜恰城北新区仁和路 

  邮编:813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 

电话 

1 

同德县殡仪馆建设项目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尕巴松多镇 

同德县民政局 

海南州领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同德县尕巴松多镇,本项目殡仪馆总建筑面积3000m²。主要建设有业务大厅、悼念厅、火化间、遗体停放间、骨灰领取间办公室等。设计年火化量,根据项目区当地民族习俗等,本项目区内不涉及遗物祭品焚烧工序及设施,故本项目仅为遗体火化工序。   

1.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旱厕1座,职工洗漱废水用于厂区泼洒降尘,废水不外排。 

2.严格落实“6个100%”控尘措施,即坚决落实建筑工地100%围挡设置、路面100%硬化、渣土物料覆盖100%、100%洒水清扫、物料100%密闭运输、出入车辆100%清洗。 

3.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同德县垃圾填埋场,建筑废料主要为废钢铁质材料,能回收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的出售至废品回收站。 

4.施工期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后应当进行恢复。 

188******3333 

2 

共和县恰卜恰镇至沙珠玉乡公路改造工程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     共和县恰卜恰镇 

共和县交通运输局 

青海青通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沙珠至政府的北侧,支线起点K0+000接主线K32+8863右侧,支线 

终点K0+414位于沙珠玉乡隆哇村与隆哇村村道硬化路顺接,路线全长0.144公里。 

1.严格控制道路红线范围,禁止运输车辆在道路红线范围以外行驶从而碾压植被。 

2.严格控制施工营地范围,施工营地四周设置挡墙,施工结束后,拆除施工营地挡墙等临时设施,平整土地,做 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营地及预制场采取生态植被恢复措施。 

4.生活污水中洗漱废水就地泼洒抑尘,其他粪便及如厕废水通过防渗旱厕处理,施工结束后清掏沤肥还草。车 辆冲洗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或洒水抑尘,不外排。各类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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