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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10-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 |
海南州生态环境局 关于同德县人民医院重新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同德县人民医院:
你单位《关于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申领报告》和《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悉。经审查,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二条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满足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条件,同意重新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
单位名称:同德县人民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32522440520085M
法人代表:谢峰
地 址: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新城区
许可证号:青环辐证[E1506]
种类和范围: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有效期至:2026年10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我局将于批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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