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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生态环境局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3-1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

拟审批公示:2021年3月18日海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海南州中利昊晖新能源有限公司共和2020年50兆瓦评价并网光伏发电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9 浏览次数: 【字体: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海南州中利昊晖新能源有限公司共和2020年50兆瓦评价并网光伏发电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18日-2021年3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海南州恰卜恰城北新区仁和路

  邮编:813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

电话

1

海南州中利昊晖新能源有限公司共和2020年50兆瓦平价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海南州太阳能生态发电产业园区

海南州中利昊晖新能源有限公司

青海华顺安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总装机规模为50.02512MWp,采用112416块445Wp双面单晶硅光伏组件。安装261台196kW组串式逆变器,17台油浸式箱式变压器,建35kV开关站一座;以2回35kV集电线路(直埋电缆)接入距项目区100m处的千易变110kV升压站35kV侧(依托)。

本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废水及固废等,其影响是短期的、局部的,将采取规范施工道路,及时洒水抑尘,采用控制高噪声施工设备的施工时段等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污染影响。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光伏组件清洗废水自然排放至光伏组件底部,用于降尘及绿化;运维人员生活污水经新建玻璃钢化粪池收集后由第三方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经管理区生活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后由第三方清运处置;箱变事故废油等危险废物经新建危险废物临时暂存间暂存后由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131******7070

2

兴海县曲什安镇沙沟山洪沟治理工程

兴海县曲什安镇

兴海县水利工程建设局

青海华顺安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治理沟道3条、沟道总长5.67km;本次治理长度为1919m;新建钢筋混凝土矩形排洪渠2条、总长1241m,预制混凝土联锁块护岸889m(左岸440m,右岸449m),网箱护底导流渠35m。新建混凝土拦砂坎3座、总长70m,钢筋混凝土八字墙4座、总长20m,潜坝8座,涵洞6座、总长50m,末端连接段2座、总长10m;改建灌区分水口43座,新建混凝土仿木桩护栏541m。

本项目为沟道治理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占地、场地开挖等施工活动对项目区的土地和植被造成一定的影响和破坏,主要采取表土开挖、土方堆放等采取集中堆放、适当遮挡、不定时洒水、土石方及时回填等措施,可一定程度的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排洪渠建成运行后,对曲什安镇大米滩村沙沟1#、沙沟2#、沙沟3#的水质能够起到一定的改善作用。项目建成后,可提高沟道的防洪标准,改善工程区防洪条件,沟道行洪断面的增加,又起到了水生态净化修复的效果,使得下游水环境改善。项目运营期无新增排放污染物的设施、建筑物等,运营期无明显的水、声、气及固废污染物产生。

183******6805

3

贵南县茫拉河(黄沙头、达玉至那然段)

防洪工程

贵南县森多镇

贵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青海未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茫拉河防洪工程治理河道总长10.20km,两岸新建防洪堤11.995km(左岸10.288km,右岸1.707km);附属建筑物共计39座,分别为踏步23座、排水涵管10座、牧道6座。

①黄沙头段:治理河道2.10km;两岸新建防洪堤3.964km(左岸2.257km,右岸1.707km);新建踏步8座。

②森多镇青稞羊村段:治理河道4.57km;左岸新建防洪堤4.75km;附属建筑物共16座,分别为踏步8座、排水涵管4座、牧道4座。

③森多桥上游段:治理河道1.53km;左岸新建防洪堤1.256km;附属建筑物共3座,分别为踏步2座、排水涵管1座。

④马场段:治理河道2.00km;左岸新建防洪堤2.025km;附属建筑物共12座,分别为踏步5座、排水涵管5座、牧道2座。

(1)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和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尾气。针对施工扬尘,采取降尘洒水、运输车辆覆盖、土砂石集中收边堆放顶部遮盖、分段施工分段回填等措施。

(2)项目基坑积水通过采取围堰迎水面铺设防渗塑料布防河水侧向入渗,以及在基坑积水中投加聚丙烯酰胺(PAM)等絮凝剂,经絮凝沉淀后尽可能通过自然流淌排至河道内,基坑中无法通过自然流淌外排的部分适当辅助采用水泵抽排至河道内等措施后,基坑积水对水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设备冲洗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项目施工人员粪便污水经项目区临时旱厕收集后还田施肥不外排

(3)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及运输车辆交通噪声。项目沿线居民住户距离较远,采取禁止夜间作业、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

(4)生活垃圾收集后就近清运至就近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开挖土石全部作为自身填方回用,无弃方。

(5)项目施工期因土地占压,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在采取严格限制占地范围,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的条件下,施工期对区域陆生生态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工程的实施对该河段水文情势和水质造成的影响具有局部性、间歇性和暂时性,在采取分段施工分段回填、严格控制作业带宽度等情况下,对区域水生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177******7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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