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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 | 2021-01-14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 |
审批公示:关于同德县尕干水库配套灌溉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2021年1月14日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14日-2021年1月2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974-8539033
通讯地址:青海省海南州恰卜恰镇城北仁和路(8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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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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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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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生发〔2021〕3号 |
2021.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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