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93000000/2026092800000117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9-2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公开 |
兴海县生态环境局2026年10月政府采购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青财采字〔2020〕918号)有关规定,现将兴海县生态环境局2026年10月采购项目自行询价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询价时间 | 备注 |
1 | 黄河流域兴海县大河坝河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绩效评价 | 为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效益,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现通过自行询价采购方式选定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大河坝中下游生态治理项目开展独立绩效评价工作。本次评价范围涵盖项目资金拨付、实施管理、产出成效、社会效益、可持续性等全流程内容,评价结果将作为资金结算、年度考核、后续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一、服务总体要求 服务商须严格依据《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及省州财政绩效评价相关规章制度,独立、客观、公正开展评价工作,不受任何单位干预,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准确、合规。严格按照财政标准搭建评价体系,细化三级评价指标,科学设置分值权重与评分标准,贴合项目行业特性、建设内容及资金用途。负责项目资料收集、实地核查、数据核验、问题梳理、成效分析、报告编制、修改完善、答疑对接等全流程服务,直至成果验收合格。对项目涉密资料、财务数据、项目台账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外泄、不得用于本次服务以外的其他用途。 二、具体服务内容 1.全面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包含立项批复、实施方案、资金文件、招投标资料、合同台账、财务凭证、验收资料、管理制度、年度总结等全套佐证材料。对接项目主管单位、实施单位,摸清项目实施背景、建设内容、资金规模、实施周期、绩效目标及实际完成情况。 2.采取资料审查、实地核查、座谈访谈、抽样核验、数据比对等多种方式开展评价工作,对项目落地情况、资金支付合规性、任务完成度进行逐项核查。重点核查项目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控制,以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群众满意度、长效机制建设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梳理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中存在的短板、问题及风险隐患,客观分析问题成因。 3.按照财政统一规范格式,编制完整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内容包含项目概况、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指标评分、成效分析、存在问题、整改建议、绩效结论等核心模块。报告指标细化至三级指标,分值设置合理、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论客观,可全面反映项目真实绩效水平。根据采购单位、财政部门审核意见,免费多轮修改完善报告,配合完成复核、答疑、整改对接工作,直至成果终审通过。 4.梳理形成项目绩效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提供可落地、可执行的整改优化建议。 协助采购单位完成绩效资料归档、台账完善,配合上级财政、审计部门抽查问询。 三、服务商资格与人员要求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无失信记录、无政府采购不良记录。熟悉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具备同类政府项目绩效评价服务经验,优先选取生态、水利、工程专项资金领域服务案例丰富的机构。具备完善的内部质控体系、保密制度,能够保障评价工作专业性、规范性、时效性。 2. 项目配备专职项目负责人1名、专业评价人员不少于2名,全程驻场对接工作。团队人员熟悉绩效评价政策、财务核查、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具备对应的专业从业经验,严禁人员随意更换。 四、服务标准与质量要求 严格遵循国家、省、州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及行业规范开展评价工作,评价流程、指标体系、报告格式符合财政验收标准。所有评价数据、核查结果、问题认定均有台账、凭证、现场影像等佐证材料支撑,无主观臆断、无虚假结论。报告内容完整、逻辑清晰、问题精准、建议可行,无遗漏、无错评、无漏评,符合财政绩效评价成果交付标准。全程专人对接,工作日及时响应需求,按时完成资料核查、报告编制及修改工作。 五、服务周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进场开展资料收集与核查工作。1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数据整理、初稿编制并提交采购单位审核。根据审核意见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定稿,提交正式终审版成果。 全程配合后续复核、答疑、整改工作,直至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全部收尾。 六、成果交付要求 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完整绩效评价报告、问题整改清单、佐证资料汇编(电子版+纸质版)。纸质版报告不少于4份(盖章装订版),电子版全套资料1套(U盘交付),所有成果符合归档、报审、抽查要求。 七、验收标准 服务流程完整,全部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人员到位、服务响应及时。评价方法科学、指标体系合规、评分依据充分,数据真实无误。评价报告内容齐全、格式规范,问题梳理精准、整改建议具备实操性。通过采购单位及上级主管、财政部门审核验收,无重大修改意见。 八、其他要求 服务过程产生的全部成果知识产权归采购单位所有,服务商不得擅自使用、传播。服务期内出现人员更换、工作滞后、成果不合格、泄密等问题,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扣除服务费并追责。 本项目为全包服务,报价包含人工、核查、检测、交通、资料打印、报告修改、答疑对接等全部费用,无额外隐形收费。 | 15 | 2026年10月 |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询价,有意向的询价单位请与兴海县生态环境局联系,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询价结果。
联系人:沈贤雯
电 话:0974-8581516
邮 箱:xhxsthjj@163.com
地 址:兴海县子科滩镇东大街3号
兴海县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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