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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县】生态环境局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各项重点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4 17:46:58 浏览次数: 【字体: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同德县生态环境局牢记使命担当、强化措施保障,坚决贯彻落实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决策部署要求,立足部门职责,按照打造生态环保铁军的要求忠实履职,扎实推动疫情防控期间各项重点工作。 

  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力度空前加大。认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生态环境部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努力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不断提升干部职工自身业务知识和水平。强化全县医疗废弃物分类、贮存、转运等环节监管,每日对全县各医疗机构实施动态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医疗废弃物分类、贮存不规范等问题,实行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工作日报告制度,向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按时报送了每日工作专报。据初步统计,疫情发生以来,累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近5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近150余人次,督促全县各医疗机构配合第三方转运公司安全规范转运医疗废弃物近1.5吨。同时,按照全省、全州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紧急协调同德县供热公司,将该公司2台20蒸吨锅炉指定为全县新冠肺炎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备,做到了有备无患。 

  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平稳有序。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督检查指导手册(试行)》要求,对县人民医院、县福利慈善综合医院医疗废水预处理工序和县污水处理厂全工段进行了例行检查。督促上述2家医疗卫生机构对产生的医疗废水进行预处理,强化消毒灭菌措施落实,有效防止了病毒传播扩散。督促县污水处理厂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运行管理,密切关注进水和出水水质状况,及时调整工艺参数,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于2月20日开展了县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工作。 

  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县城周边可能再次出现生活垃圾焚烧的现象,组织环境监察人员,对新区、南环路、北环路、宗日路及各居民小区加大了生活垃圾禁烧明察暗访力度,有效减少了因生活垃圾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据统计,1月份县城地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6.8%,2月份截至目前,县城地区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波动未出现大幅度变化。同时,按照省州部署,2月20日开展了河北乡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不断优化。通过网络方式,及时发布了《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建设项目环评“不见面”审批模式的公告》,充分利用生态环境部门已经开发的建设项目环评申报审批系统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积极推行了建设项目环评受理、审查、审批全过程“不见面”服务模式,有效阻断了办事人员流动可能造成的病毒扩散和传播。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总体安全。及时组织人员,赴美丽滩水源地、县城第二水源地就水源保护设施、交通穿越路段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水源周边生活垃圾转运、牛羊活动等可能存在水源安全隐患和影响水质的重点部位进行了排查。完成了2020年1季度美丽滩水源地水质监测采样工作。截止目前,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总体安全。 

  涓涓细流凝聚大爱。牢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团结一心、共克时艰的同袍情义,积极响应省、州生态环境部门倡议,第一时间发动全体干部职工,通过网上直捐的方式开展了捐款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共向青海省红十字会捐款2600元。同时,组织党员干部,赴唐谷镇元庄村对疫情防控执勤值守人员进行了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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