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召开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动员部署会
11月24日下午,海南州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动员部署会以视频形式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了十四届州委第61次常委会精神,解读《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青期间海南州协调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州协调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八个专项工作组负责同志,各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县直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钱国庆出席会议并讲话,州委常委、秘书长张继宗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向来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亲自倡导并推动这一重大改革举措,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第一时间作出指示,要求高质量完成督察迎检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和下沉工作安排,做好情况汇报、资料提供、协调保障、督察整改、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
会议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安排部署上来,牢记“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安全”战略地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做好督察配合保障各项工作。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各县、各部门要本着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如实提供资料、反映情况,做到真实、客观、快速、高效。三是坚持边督边改。对督察组移交的问题要合理安排转办时间,严格按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统筹安排推进,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有序有力推进整改。四是做好信息公开。对于督察组移交的信访举报件要及时处理,并按照有关要求通过“一台一报一网”等方式,将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群众监督。五是做到精准务实。要依法依规办理督察反馈问题,做到“一个问题、一个领导包干、一个专班推进”,严禁搞集中停工停产停业等“一刀切”,坚决反对不作为、慢作为,同时注意加强督察进驻期间相关舆情的收集分析引导,提前做好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六是加强服务保障。在为督察组提供车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条件的基础上,后勤服务保障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下沉督察要按规定安排陪同人员和车辆,做到规范住宿、规范用餐、规范用车、规范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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