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措并举”扎实推进排污许可常态化管理
为着力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海南州生态环境局结合实际,相继制发《海南州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海南州2021年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和《关于已发证排污单位提交执行报告调度情况的通知》等文件,压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排污许可常态化监管工作。
跟进管理,确保发证登记“零遗漏”。年初以来,海南州坚持按照“梳理清单、指导分类、加强培训、技术指导、发证登记、严把质量、证后监管”的全流程管理思路,建立健全常态化清单梳理、分类管理制度,持续做好新增固定污染源发证登记工作。截至8月中旬,全州已核发排污许可证109家(简化管理84家,重点管理25家)、下达整改通知书22家、登记管理538家。持续巩固“十三五”全覆盖成果,全面实现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常态化监管。
加强调度,注入执行整改“强心剂”。结合实际,组织召开全州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推进会,及时分析研判各县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全面加快推进全州执行报告填报进度,实行“日调度、周通报”常态化调度制度。对整改进度缓慢的排污单位及时进行约谈督办。
严控质量,把好排污许可“生命线”。深入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自查、登记表质量核查、执行报告填报内容审核工作。截止目前,配合省厅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21家,发现问题72条,均已整改;州级自查5家,发现问题18条,全部完成整改;州县两级核查登记表56家,已整改32家;2020年执行报告提交率为100%;执行报告填报内容审核28家,发现问题63条,正在督促指导企业进行修改完善。
多维宣贯,深入指导服务“显温情”。通过微信群、QQ群、报纸、专题培训会等多渠道多形式,深入解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政策和管理要求。采取微信+QQ答疑、远程电话指导、现场“手把手、一对一”帮扶等多种措施,开展“面对面、点对点”的培训和指导,引导排污单位切实转变思想观念,积极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和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责任,自觉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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