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辐射处对我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按照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青海省省级辐射安全专项检查及督查的通知》(青环办〔2018〕53号)要求,省环保厅辐射处处长王心明一行对我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了专项督查,听取我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本次专项督查围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组织领导、核与辐射监管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辐射安全现场监督检查、辐射监测及辐射事故应急能力、国家和省级辐射安全监管系统的维护使用、核与辐射相关宣传等六个方面,对辖区内6家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审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了整改要求,督促受检单位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消除辐射安全隐患,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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