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明确十一项措施,实施夏季臭氧和细颗粒物协同管控
近日,海南州生态环境监测站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海南州臭氧与细颗粒物协同管控的通知》,明确采取11项措施,强化恰卜恰城区重点管控区域臭氧和细颗粒物协同控制,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应对臭氧污染天气,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管控措施具体包括严格落实施工场地“6个100%”措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备案登记、喷涂行业错峰作业、加强加油站与储油库等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餐饮油烟整治力度、做好道路交通疏导等工作、增加道路洒水频次、城区各施工工地加大洒水作业力度、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调整铺设沥青作业时段、及时开展人工洒水降温增湿作业等11项管控措施,协调管控时间为5月至10月期间。
各项管控措施均明确了具体责任单位,要求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推动形成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的长效联动机制。海南州生态环境监测站将严密监控空气质量数据变化,做好历史数据统计规律分析,提前发布臭氧污染预警预报,并对协调管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的,将予以通报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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