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生态环境局对全州生活污水处理运营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中提醒约谈
为督促全州生活污水处理厂规范合法运营,进一步压实环保主体责任,增强法治意识,提升生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和管理运维水平。近日,海南州生态环境局召集辖区生活污水运营企业进行集中约谈,全州12家污水处理运营及自动检测运维企业法人和代表共30人参加会议,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出席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
约谈会上执法人员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的普法宣讲,解答了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等,通报了省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监督局交叉执法和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日常执法检查发现的相关企业违法问题。
会议要求,全州各污水处理运营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好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不断强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一是强化日常管理。要牢固树立生态环保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自觉承担起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办法》,对照环评、排污许可规定,抓常抓细抓实日常管理,做到“一学二管三精准”,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二是健全运维机制。要建立健全各类环保台账,规范台账记录,确保记录符合逻辑,符合实际。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增加巡检频次,降低设备故障率,减少数据超标、异常等情况,提高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维护水平。三是提升运维能力和水平。运营企业要强化人员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培训,建立高素质的运营技术人员队伍,实施精细化管理。要抓紧配齐各污水处理厂运维、化验等技术人员,做好合理分工,稳定队伍,做到技术人员熟练掌握运维流程,法定职责清、违法后果清、重点部位清、检查方法清,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和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
下一步,我局将以交叉执法监督帮扶工作为契机,适时借助第三方力量,对全州污水处理厂进行全方位监督,坚持“零容忍”“零懈怠”“零缺位”对环境违法行为露头就打、深查严打,确保全州生态环境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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