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印发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为加强新污染物治理,近日,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海南州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从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摸底调查、加强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建立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加强清洁生产与绿色制造、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加强新污染物多介质协同治理、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十二个方面提出了新污染物治理的举措和任务。2023年年底前,完成全州首轮化学物质基础信息调查。到2025年,完成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监测及环境风险评估,根据青海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明确管控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落实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为保障《方案》顺利实施,从强化组织领导、严格监管执法、落实资金保障、积极宣传引导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污染物治理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的信贷支持力度。同时,广泛宣传新污染物科普知识,引导公众科学认识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涉新污染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新污染物治理要求的重要行动,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方案》的出台,为海南州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提供了“施工图”和“路线图”,将有利于海南州稳妥有序推动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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