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生态环境局 五措并举确保党代会和“两会”精神落实落地
州党代会和“两会”召开后,州生态环境局迅速行动,及时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研讨州第十四次党代会、第十五届人代会、第十四届政协会精神,并结合工作职责提出五项措施,确保州党代会和“两会”精神落实落地,为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海南样板贡献生态环境力量。
一是奋力筑起生态安全屏障。心怀“国之大者”,坚持生态优先不动摇,进一步深化“三个最大”省情认识,立足州情实际,认真编制《海南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海南州“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围绕泛共和盆地生态圈建设目标,全面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保护和系统治理,坚持上下游协调、左右岸统筹,筑牢三江源区、环青海湖区、泛共和盆地、黄河库区及城镇周边五大生态屏障,持续增强生态系统功能和稳定性。
二是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重点区域联防联控,统筹“煤、气、油、尘、车”治理。开展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要求,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落实“河湖长”责任制,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全面治理河湖乱象。加强水源地监管,全面保障饮用水安全。严格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监管,大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加快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严格地块管控。
三是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严格落实 “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准入体系,统筹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围绕三江源、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黄河流域三大重点区域,统筹推进三江源二期、环青海湖二期等重大生态保护工程,坚决扛起守护“中华水塔”重大责任。持续抓好矿区生态恢复工作,严格执法监管,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持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全力保障全州生态环境安全。
四是全力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加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城乡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定期组织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将督察反馈问题和信访案件进行台账式管理,层层压实责任,加强调度频次,按时序进度全面完成整改并销号。
五是扎实推进黄河流域海南段生态保护治理。切实扛起源头责任,增强干流担当,扎实有效推动黄河海南段流域生态保护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研究制定《海南州关于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方案》《海南州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全方位“体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海南州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以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为镜鉴,坚持举一反三,对州域黄河流域进行全方位“体检”,积极组织开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以高水平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推动泛共和盆地崛起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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