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生态环境局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签订对口支援帮扶合作协议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关于对口支援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江苏青海对口支援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江苏对口支援海南州十周年总结表彰大会精神,在江苏对口支援海南州前方指挥部的协调对接下,州生态环境局在9月下旬赴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深入学习考察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加强沟通对接,经双方深入研究,就对口支援帮扶工作达成共识,并于近期签订了《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对口援青合作协议》,为下一步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一是在建立对口帮扶工作机制方面,双方加强组织领导,定期进行沟通协调,突出重点,以人才培养、智力技术支持为重点,适当提供物质经费支持,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援助帮扶工作。二是在人才培养和技术方面,开展生态环境管理、监测、执法等培训;选派业务工作骨干开展短期挂职锻炼,进行“传、帮、带”帮扶;帮助海南州开展绿色发展战略研究,助力海南州尽快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帮助开展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污染防治,良好湖泊保护等重点项目前期谋划工作,建立海南州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三是根据海南州生态环境工作实际需求,支持部分执法、监测等必要装备设备,帮助改善监测执法条件;加大协调力度,积极为海南州生态环境系统基础设施建设争取援助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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