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海南州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机构 遴选公告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升招标采购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细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综合实力强、专业能力突出、信誉良好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海南州生态环境局2026—2027年各类工程、货物和服务类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积极参与。
一、遴选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遴选过程公开透明,对所有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一视同仁,确保本次遴选工作的公正性。
2.择优原则:优先选择具备良好信誉、专业能力强、服务优质的招标代理公司。
3.合法合规原则:招标代理公司必须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资格性审查内容
1.参加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
2.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下:
(1)提供招标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纳入青海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并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完成备案。(提供备案截图)
5.招标代理机构注册地在青海省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不是青海省内的,应在青海省内设立有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6.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开(评)标场地及办公场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
7.具有2023年—2025年以来委托招标的代理服务项目业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中选人不得分包、转包。
9.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一)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遴选项目。
(二)服务期限:2年。
(三)服务范围:依据采购限额标准需进行工程、货物、服务类采购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提供指导服务,指导海南州生态环境局提前获得各项招标所必需的资料,以满足各项招标时间要求。
2.编制招标文件(含技术标准、合同条款等),接受海南州生态环境局及上级主管部门对招标文件的审查。
3.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
4.组织开标、评标工作;完成评标报告,协助采购人进行结果报备和上网公示;发布未中标通知和中标通知。
5.对项目招标过程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合同管理的问题提供咨询。
6.配合海南州生态环境局协助处理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投诉、质疑、监督部门的审查、诉讼等事宜。
7.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招标代理资料汇编。
8.海南州生态环境局交办的与招标工作有关的其他事宜。
四、评分标准
此次评分采取专家打分+委托方评分的方式,总分设置为100分,其中专家组分值占70%,委托方评分占30%。专家评审组将依据各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打分,委托方代表将结合日常管理需求及对招标代理机构综合实力的考量参与评分,最终汇总计算得出各招标代理机构的综合得分,按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选候选机构。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代理机构综合 | 20分 | (1)办公场所:5分(在青海省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及符合要求的开评标场地,≥300m²得5分;200m²≤面积<300m²得3分;办公场所面积不足200m²的得1分。需提供证明材料,未能提供印证材料不得分)。 |
2 | 人员组织配备 | 20分 | 配备至少5名具有有效期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的专职技术人员得10分;每增加一人得2分,最高增加10分。(未提供证书不得分)。 |
3 | 代理机构业绩 | 20分 | 2022年1月1日至递交文件截止日,每提供1项300万以上货物类业绩得3分,最高得12分;每提供1项60万以上服务类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每提供1项工程类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 |
4 | 服务方案 | 40分 | (一)代理服务方案(20分):根据招标代理业务所涉及的货物、服务,编制具有周密性、针对性、操作性的代理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代理工作制度;2.质量保证措施;3.档案管理措施;4.工作岗位责任制度;5.风险管控方案。每响应一项得4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2分,满分20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 |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参加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14:30至17:30,前往海南州生态环境局报名。
联系人:张寿财
联系电话:156******9790
联系地址: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城北新区劳动路5号(海南州生态环境局)
六、响应文件送达
响应文件必须胶装密封完整,份数为10份。务必于2026年3月8日17:30前送达,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七、选定结果
我单位将从报名参加遴选的单位中选定3家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海南州生态环境局2026—2027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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