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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生态环境局召开矿山企业普法约谈会

来源:海南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5-10-20 10:57:2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工作部署,扎实推进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有效防范环境风险。10月17日,海南州生态环境局对全州32家矿山企业进行普法约谈。会议由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主持,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才仁加作提醒约谈,州生态环境局分管副局长,各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解读了《青海省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通报了近期“举一反三”排查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尾矿污染环境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并就矿山企业强化尾矿库管理、规范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置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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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海南州地处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黄河贯穿全境411公里,是黄河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区和青海湖生态屏障的关键组成部分,生态系统极其脆弱敏感。各企业要汲取青海柴达木兴华锂盐有限公司非法填埋万吨危废的深刻教训,主动履行环保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做好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全过程管理工作,坚决守住环境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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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要求,一是提升环保意识。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固废污染防治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意义,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对前期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深刻反思、扎实整改,全面开展规范提升工作,确保不发生环境安全事故。二是健全管理制度。要规范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固体废物管理信息,规范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严禁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全程可控”。三是狠抓责任落实。要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提前排查、全面整改,切实消除环境隐患风险。四是拓宽监督渠道。在全州范围内公开征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问题线索,严格落实《海南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企业员工、社会群众参与监督,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共治格局,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行为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海南州将持续深入推进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压实地方监管责任、强化执法监管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环境问题,妥善推进问题整改落实,以“零容忍”态度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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