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海南州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今年以来,海南州委州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从政治上改,以积极主动、真改实改的实际行动,开展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百日攻坚”行动,集中攻坚问题整改,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黄河警示片等反馈我州生态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年度整改任务并验收销号,各类督察反馈的401个问题,已完成384个,整改率94.7%,剩余17项问题正按时序推进整改。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进整改。成立以州委书记、州长任双组长的海南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推进、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工作。先后召开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委会,专题推进会、调度会、工作专班会议等各类会议42次,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以及陈刚书记、吴晓军省长工作要求,听取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在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相关文件作出批示55次,提出工作要求、明确整改方向、强化督促指导,并先后57次赴现场调研督导各类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高位推动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海南州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五个一”“八项措施”和“四个清单”工作机制。对照督察问题逐项明确目标任务、整改措施、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坚持“一个问题一套方案”,科学精准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问题领导包干督导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整改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高效推动问题整改。组建州县工作专班,严格实行“周调度、月报告、季督察、年考核”制度,从严加强督察整改、验收、销号的闭环管理。州级领导带头落实责任,现场“把脉问诊”,研究分析堵点、难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专攻整改“硬骨头”。州委州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具体抓、抓具体,包干督导两个典型案例整改工作,推动整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夯实生态基础。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推动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共投入各类资金8.95亿元。其中共和县投资3.6亿元进行恰卜恰河生态治理,投资1292万元购置转运压缩车用于环湖南岸生活垃圾异地转运焚烧,投资6832万元实施倒淌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项目,投资2700万元实施水泥粉磨系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贵德县投资4718万元建设城乡雨污水管网基础设施,投资2266万元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置;贵南县先后安排资金1850万元用于黑土滩治理;同德县投资10500万元实施巴曲河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投资1820万元实施穆黑汞矿历史遗留污染源治理项目;兴海县投资14000万元实施兴海县集中清洁供暖工程项目,投资2400万元实施兴海县主城区雨污管网改造项目,投资2000万元开展索拉沟历史遗留生态治理和植被恢复。
四是强化执纪问责,倒逼问题整改落实。严格贯彻执行《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常态化监督管理和问责的实施意见》,健全纪检监察监督与生态环境监管贯通协同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责任落实作为抓好问题整改的关键,紧盯关键部门和关键环节,强化工作协调联动,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转办信访件办理等工作进行全过程督察督导,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州县两级纪检部门开展督导检查30余次,先后对贵德小水电、黑马河污水处理厂、贵南县黑土滩治理等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发现并反馈整改问题6条。同时,紧盯中央督察组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移交移办的环境信访投诉、举报案件中的责任落实问题,坚持“严肃、精准、有效”原则开展问责。对问题轻微、及时整改落实的74人次进行了约谈或责令作出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进行诫勉谈话。
五是紧盯整改销号,做好“上门”服务。切实转变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意识,主动上门,开展“保姆式”服务,指导整改实施主体规范开展自查评估、验收申请、信息公示、建档备案等相关工作,让“你来问”变成“我去答”,进一步提升整改销号效率。制定出台《海南州省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试行办法》,推动整改销号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严格对照《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规则》,整改实施主体完成自查评估后,由州人民政府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销号。主动对接省级验收单位组织专家对整改完成情况现场核验,验收通过后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确保整改完成一个,验收销号一个,成效巩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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