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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海县】发挥人大代表视察调研作用促进生态保护优先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14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安排,为切实组织开展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增强代表活动实效,经请示县委同意,于7月11日至12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级人大代表对我县矿山企业环境保护治理、砂场治理、煤改电供暖建设、垃圾处理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


  视察调研活动有23名人大代表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税务局等主要负责人。 

  视察组一行先后深入什多龙铅锌矿矿山、选矿厂、尾矿库,青根河老桥头砂石料场,索拉沟铜矿,白尕湖铁矿矿山、选矿厂、尾矿库,国道214线251Km左侧150米处修建乡村道路取料场,县供热站煤改电项目点、县城垃圾填埋场、哇让沟砂石矿恢复现场等地,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现场交流的形式,详细了解了矿区建设现状、尾矿库排放生态环境保护情况、新建垃圾填埋场建设及运行情况、湿地建设及生态环境治理等情况。 

  视察组认为,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责任担当,把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必然要求。全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准确把握绿色矿山建设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切实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绿色矿山建设成效显著。 

  视察组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一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州、县对生态环保工作的各项要求上来,深刻理解把握绿色矿山建设和绿色开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切实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到思想和行动中去,进一步抓实主体责任、压实监管责任、紧盯关键环节、加强督查调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务实高效推进,促进全县矿山开采依法依规,采砂、垃圾填埋等生态修复工作绿色可持续发展。人大代表要积极履职尽责,为我县绿色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增强县委决策、政府监管科学性和实效性,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县交通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税务局围绕我县矿山开采与生态修复工作情况、矿山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等作了交流发言,与会的其它代表分别就矿山开采与生态修复工作提出了6条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法律制度各项规定,不断提高生态环保工作水平和监管执法效能,依靠法治力量推动我县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充分发挥环保部门职能作用,督促部门责任落实,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努力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部门协同监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切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这件长远发展的民生大事,让兴海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 

  与会代表纷纷表示,人大代表肩负着全县人民的信任和重托,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努力当好生态环境保护的代言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强化责任担当、为民情怀和职务意识,努力提升履职能力,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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