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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生态环境局强化排污监督体系 全面完成排污许可“全覆盖”自查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0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加大排污许可监管力度,提高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质量,推动监管制度化、常态化。2022年5月20至30日共和县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海南州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海南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组织人员对我县排污单位进行了“全覆盖”自查工作。

  截至目前,我县共核发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237家,其中,登记管理196家,简化及重点管理41家,现已核查完登记管理196家,重点及简化管理18家,率先完成排污许可证发证登记核查工作。此次自查一是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对我县辖区内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开展合法排污“全覆盖”检查。即应发证排污单位是否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应登记排污单位是否完成排污登记;检查管理类别准确性,即是否存在发证类违规降为登记类、发证类重点管理违规降为简化管理等情况确保辖区排污单位做到“应发尽发、应登尽登”;二是排污单位是否变更、延续、补充申报、注销、撤销企业执行标准、污染物种类申报是否合规、许可排放量核算、许可排放限值、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以及环境管理要求等内容是否符合规范等内容进行严格核实;三是对存在问题较多的排污单位,通过微信群、打电话、现场指导等方式进行“手把手”指导填报相关工作人员保持长期线上线下指导、解答、跟踪、落实,及时解决处理自查工作中的“疑难杂症”形成了一支有组织、有纪律、有凝聚力的环保铁军为排污许可自查工作的开展明确方向、提供坚强后盾。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力度开展“全覆盖”自查行动,针对不予发证、不予登记企业进行逐个排查,同时对我县辖区内新建企业进行摸底,符合发证要求的,一律核发,不留死角。坚决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应发尽发”贯穿全覆盖工作全过程,持续创新工作思路,多措并举,全力以赴推进许可证发证登记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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