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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生态环境局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1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制度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11月15日,共和县生态环境局邀请相关部门召开2021年度首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磋商会邀请了海南州林草局、共和县检察院、陕西地矿综合地质大队有限公司共同参与,有力的推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制度的落实。


  磋商会上,县生态环境局办案人员介绍了该案案由、损害事实、专家评估结论、赔偿的依据理由、赔偿责任等情况。会议根据海南州林草局编制的《2021年塔拉滩DR12#草场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意见书 的要求,由陕西地矿综合地质大队有限公司承建的青海共和盆地地下热水资源调查评价钻探项目一标段破坏的8.695亩草场,采取平整场地、覆土、播种草籽、恢复期内补种及日常看护管理等措施,破坏草地进行全面生态恢复,达到本地生态服务功能 

  通过磋商,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就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承担、履行方式和期限、赔偿金额等事项达成一致现场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陕西地矿综合地质大队有限公司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共计25290元,其中草场恢复费13290元,草场恢复管护费6000元,鉴定评估费用6000元。 

  下一步,县生态环境局充分履职尽责保持高压态势,根据法律法规及配套办法,全面梳理共和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对符合赔偿条件的一律纳入赔偿范围并依法启动损害赔偿程序,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损害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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