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生态环境局开展建设项目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活动
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压实重点建设项目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切实规范项目建设全过程环境管理,筑牢生态安全屏障。2026年7月,兴海县生态环境局对县域13个覆盖民生保障、特色产业、能源开发、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的重点项目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环评措施、环保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日常环境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逐项目精准下达整改要求、明确闭环时限,切实筑牢青藏高原生态脆弱区域的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本次专项排查覆盖兴海县多类核心项目,累计发现各类生态环境隐患60余项,下达整改通知11份。针对所有排查发现的问题,我局按照“一项目一清单”原则,明确分级时限倒逼责任落地。公共服务类项目要求7月底前完成,核心环保设施补建与台账规范,民生小微产业项目要求8月10日前完成防渗、通风、防泄漏设施改造,矿山、水电等大型项目同步细化扬尘管控、表土养护、废水回用等专项措施,所有项目均要求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限期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并在全国统一平台报备,坚决杜绝未验先投、批建不符等违规行为。目前所有整改通知已全部送达责任主体并抄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程跟进督办。

下一步兴海县生态环境局将紧盯各项目整改时间节点,采取“现场核查+资料核验”双线督导模式,确保所有隐患闭环清零,倒逼各单位切实扛起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在保障兴海县县域项目落地推进的同时严守生态底线,实现县域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同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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