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牢“国之大者”政治责任 环保督察整改成效显著——海南州全面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近年来,海南州委、州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思想的具体举措,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从政治上改,以积极主动、真改实改的实际行动,开展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集中攻坚问题整改,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16项问题全面完成整改,2个典型案例和受理转办的62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全部办结。黄河警示片、省级例行督察等13轮次环保督察反馈的378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实现目标清零。
坚持高位推动,聚力攻坚抓整改。成立由书记、州长任双组长的海南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整改政治责任。先后召开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专题动员部署会、推进会、调度会等各类会议58次,安排、研究推动问题整改。州委、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出重要批示55次,持续强化工作要求,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督导,协调解决贵德凯特威德水产养殖、倒淌河断面水质溯源整治等重点难点问题。州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现场“把脉问诊”,分析“病因症结”,“对症下药”,专攻整改“痼疾沉疴”。将中央环保督察、黄河警示片、省级例行督察等“五本账”梳理成“一本账”,全面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清单化管理、节点化推进,以目标倒逼进度、以时限倒逼责任,推动整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
完善工作制度,健全机制促整改。立足“当下改、长久立”,修订《海南州州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边界,制定《海南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从严加强督察整改、验收、销号的闭环管理。建立海南州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五个一”“八项措施”和“四个清单”工作机制。对照督察问题逐项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坚持“一个问题一套方案”,科学精准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领导包干督导机制,州委、州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具体抓、抓具体,及时协调解决整改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高效推动问题整改。组建州县工作专班,严格实行“周调度、月报告、季督察、年考核”制度,形成州县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强大整改合力,确保各项任务层层压实、落地见效。
项目引领强支撑,以建促改提质效。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督察整改的有力抓手,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推动问题整改。全州累计实施118个生态修复项目,投入资金27.18亿元,实施了一批生态修复、污染治理项目。在草原生态保护领域,落地实施贵南县黑土滩治理、共和县草原补播补肥等项目,完成治理面积2.1万亩,通过科学改良草场、恢复植被盖度,从根源上解决草原退化问题。在水生态治理方面,针对倒淌河断面水质超标问题,坚持科学溯源与精准整治相结合,邀请中国科学院武汉水生物研究所、省生态环境厅技术专家全程指导,完成《倒淌河流域污染物溯源及削减控制对策研究报告》专家审查,精准完成溯源任务。投资6832万元推进倒淌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工程,补齐镇区污水收集管网短板,完成4100米雨污管网疏通、9处问题管网维修整改,清通雨污水井236座,建立生活垃圾、畜禽粪污清理常态化机制,累计投入2.3万余元清理河道158公里,从源头阻断污染入河路径,确保项目建设与问题整改同频共振、互促共进。
强化执纪问责,倒逼问题整改落实。贯彻执行《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常态化监督管理和问责的实施意见》,健全纪检监察监督与生态环境监管贯通协同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责任落实作为抓好问题整改的关键,紧盯关键部门和关键环节,强化工作协调联动,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转办信访件办理等工作进行全过程督察督导,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紧盯中央督察组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移交移办的环境信访投诉、举报案件中的责任落实问题,对督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并向社会公开。同时,建立州、县、乡三级宣传联动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整改方案、整改进展和整改成效,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州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问题整改“清零”为新起点,建立常态化整改长效机制,坚决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持续巩固整改成效,聚焦守护好“中华水塔”,以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为牵引,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走出了符合海南实际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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